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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6 天前 · 據《中國時報》報導,律師周念暉分享真實案例,這對姊弟因為不清楚財產繼承分配順序,以為在爸爸過世後,只要拋棄繼承能將名下的房產全 ...

  2. 2022年2月26日 · 一名新北市的張男(化名)有1個大哥2個姊姊,母親在世時曾指定,她死後欲將房產讓張男繼承,結果母親死後,雖然大哥同意這樣的繼承方式,2個 ...

  3. 2 天前 · 29年前,出身高雄的黃上豐與家族成員共組販毒集團,操控台灣中南部毒品市場,因不滿檢察官張金塗起訴其母並求處重刑,竟花200萬元教唆2名槍手 ...

  4. 2020年10月5日 · 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 第一順位為直系血親卑親屬. 第一順位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亦即被繼承人的子女等「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養子女也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 民法採男女平等繼承主義,女子不問已嫁或未嫁,皆有繼承權。 第二順位為父母. 第二順位繼承人為父母。 如果被繼承人為養子女,而收養關係仍存續中,則養父母有繼承權;本生父母無繼承權。...

  5. 2024年4月29日 · 兄妹倆在2016年4月確認與安男的親子關係,接著提出「遺產繼承分配」訴訟,分別於2018年8月(親子鑑定)和2019年2月(遺產繼承)取得勝訴,可以 ...

  6. 2020年5月13日 · 至於誰能繼承你的財產? 除非先立下遺囑,否則依據《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順序為第一、直系血親卑親屬,第二、父母 ...

  7. 2023年10月12日 · 依據《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優先順序為:⑴直系血親卑親屬(即被繼承人的兒女或孫子);⑵父母;⑶兄弟姊妹;⑷祖父母。 至於許多人好奇的遠房親戚,諸如伯、叔、舅、姑、姨、侄、甥字輩等,因為不在法定繼承順位名單上,所以是沒有繼承權的。 案例中的凱西,到底能不能將所有動產、不動產留給親屬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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