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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遭控收了片酬但未履行合約拍攝

      • 港星 張柏芝 爆合約糾紛,她遭控收了片酬但未履行合約拍攝,被要求退還千萬港幣。 據港媒報導,張柏芝被前東家AGE及前經紀人余毓興指控收取了預付的片酬但未履行合約拍攝,因此提告,向她索賠1276萬港幣(約51,43萬台幣),而案件相關文件高達500份以上,已於27日進行案件管理會議。
  1. 2020年7月24日 · 藝人張柏芝早前傳出與經理人公司有合約糾紛經理人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指張柏芝未有履行合約出演電影故向張追討至少1,276萬元及要求張交待她近年的娛樂事業收入。 【新冠肺炎】部分僱主要求僱員提供健康證明 蔡堅批要求過分且不合理. 原告余毓興及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答辯人張柏芝。 原告於入稟狀中指,雙方於2011年7月簽訂《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合約訂明原告是答辯人的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為期8年。 合約中又訂明,原告同意向答辯人支付4,000萬元,作為答辯人承諾出演原告為她安排的4部電影的預支款項。 【新冠肺炎】何栢良:豁免船員強制檢疫如「無掩雞籠」 批政府為何不盡快堵塞漏洞.

  2. 2021年8月13日 · 去年7月經紀人餘毓興以及經紀人公司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入稟高院要求張柏芝退回1276萬港元金額約合1062萬元人民幣),理由是張柏芝收取了預支的片酬後沒有遵照合約接拍經紀人安排的電影除此之外經紀人公司也要求張柏芝就違約一事進行賠償8月12日港媒報道張柏芝的案件有新發展法庭已收齊雙方所需檔案定於12月22日以案件管理傳票形式開審估計開審時間約半小時。 港媒指出,所謂的“案件管理傳票”是指法庭根據控辯雙方爭辯的關鍵點,以及案件需要傳召的證人來決定審訊天數。 同時,法庭也會嘗試調解雙方矛盾,能夠通過調解解決問題,就不需要打官司了。

  3. 2023年7月27日 · 前東家開告進度曝光. 記者郭采縈綜合報導. 港星張柏芝在2020年與前東家鬧出合約糾紛遭前經紀人余毓興經紀公司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提出告訴稱她收下預付的電影酬勞後卻未履約完成拍攝要求退回港幣1276萬元約台幣5112萬元),27日案件於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會議張柏芝與前東家官司仍持續。...

  4. 2023年7月27日 · 惟張柏芝未有履行電影合約及違反經理人合約導致經理人及公司蒙受損失要求張柏芝作出賠償至少1276萬元並要求張柏芝公開2015年5月至2019年7月的收入賬目。 原告方透露案件涉逾500份文件,雙方將在審訊中各自傳召兩名證人出庭作證,預計審訊需時8天。 聆案官批准原告方在42日內確定審訊日期,亦會另訂日子再作審前覆核。 (完) 【編輯:崔靜雯】

  5. 2020年7月25日 · 本報訊藝人張柏芝早前傳出與經理人公司有合約糾紛經理人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指張柏芝未有履行合約出演電影故向張追討至少1,276萬元及要求張交代她近年的娛樂事業收入

  6. 2023年7月28日 · 港星 張柏芝 爆合約糾紛她遭控收了片酬但未履行合約拍攝被要求退還千萬港幣據港媒報導張柏芝被前東家AGE及前經紀人余毓興指控收取了預付的片酬但未履行合約拍攝因此提告向她索賠1276萬港幣約51,43萬台幣),而案件相關文件高達500份以上已於27日進行案件管理會議。...

  7. 2023年7月28日 · 港星張柏芝在2020年捲入合約糾紛前東家憤怒指控張柏芝收下預付的電影酬勞後卻未履行合約完成拍攝因此提告追討港幣1276萬元約新台幣5112萬元的片酬。 昨(27)日高等法院已進行案件管理會議,預計審訊時間長達8天。 張柏芝遭提告求償港幣1276萬元約新台幣5112萬元)。 (圖/ cecilia_pakchi_cheung I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