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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3月1日 · 以下是有關壽險公司價值管理的幾個重要概念: 1.公司財務管理的3個重要指標: 會計指標(側重於財務報告視角)、價值指標(側重於股東、投資人視角)、償付能力指標(側重於監管視角)。 而在會計指標中,又包含2個指標,即剩餘邊際(側重於損益視角)、稅後營業利潤(側重於主業經營表現視角)。 周國端表示,在實踐中,他最注重的是剩餘邊際指標。 2.新單價值: 是從股東角度審視公司保費收入建構在股東認為合理的投資報酬率和預期報酬率基礎上得出的。 相對於新增剩餘邊際,新單價值雖然與公司未來的損益有關,但並不直接相關。 3.內含價值: 是從公司股東角度依據目前經營狀態對該公司所做的最佳假設,即用股東預計報酬率來評估公司價值。 內含價值有2個重要假設:一是投資報酬率,二是折現率。

  2. 2018年9月1日 · 軍公教的年金改革議題,可以說是這兩年來臺灣最火熱的議題之一,直接影響到參加「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近64萬人的軍公教族群。 儘管所有資訊都在政府部門秉持公開透明的原則下公布,但民眾以不同管道接收許多「破碎化」的資訊,亦不見得能快速或完整的歸納出正確的資訊,故仍然是處在資訊不對稱的情形之下,難免會使軍公教族群,不管是在職人員也好,或已經退休的人員也好,增加了對未來的不確定感。 然而事實上,有個觀念必須要具備,對於退休規劃或是人生的保障規劃,是一個無論身分、職業為何,都必須面臨的問題,既然如此,何妨將政府所能給予的,當作額外的福利,先準備好自身應該要有的規劃,才能真正的穩健、踏實、安心。

  3. 2020年9月1日 · 一、金融保險知識能力。 保險從業人員因為業務需要,舉凡保險、儲蓄、外匯、基金、經濟、投資、理財、稅法等,都必須涉獵,也自然具備了相關資訊與知識,而這些都是人們一輩子生活中總會與其有所關聯的,無形之中也練就了金融財務的專業與運用能力。 二、人際關係互動能力。 業務工作是跟「人」密切相關的行業,保險業務人員在市場上面對各種不同屬性的客戶,在職場裡與各式各樣的同事相處共事,人際互動學習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待人接物、謙恭有禮、不卑不亢、舉止得體、進退應對、包容體諒,這些形形色色的經驗,皆會成為珍貴的人際互動能力資產。 三、團隊共好能力。 保險業務團隊常見大家對共同目標一起努力,如業績目標、團隊榮譽、競賽表揚等,而在這過程中常透過彼此激勵、分享、學習追求成功。

  4. 2023年10月1日 · 達成國際龍獎IDA標準已屬不易,更何況是要連續12年或是累積達15年達成IDA獎項才能成為的IDA終身會員?追逐過程中勢必得跨過重重阻礙與挑戰,方能得到此成就。 談及追逐IDA的起心動念,富邦人壽北四區部富琦通訊處業務經理林瑞雲回憶,其實最初挑戰IDA的緣由就是單純的「聽話照做」,她口中的 ...

  5. 2021年1月1日 · 2021 年 1 月 1 日. 1583. 0. 金融科技的範疇很廣,大致可分為──大數據、人工智慧、物聯網、區塊鏈及應用程式介面5大領域,彭金隆表示,保險公司在這5個領域都做了相當大的努力。 「數據是一個未來的資產。 」對保險公司而言,未來發展的決勝關鍵絕對在於數據的運用。 因為我們可以從大數據之中發掘出客戶新的需求,以及掌握客戶的習慣、消費的趨勢等;而人工智慧的應用也愈來愈普及,如在保險公司的作業流程上已經使用愈來愈多,如核保、理賠等,都藉由AI訓練師,以及透過人工智慧的深度學習使流程更加快速、準確。

  6. 2019年8月1日 · 2959. 現在就從「自己」開始改變與做起,帶著保險業務人員的使命感、責任心,發自內心幫助客戶並站在他們的立場著想,循序漸進地與其互動,讓民眾徹底翻轉對保險業務人員的負面刻板印象。 本文總結特別企劃2位受訪者的論點,到底業務人員如何成功扭轉客戶對保險業務人員的負面刻板印象,進而讓後續的行銷流程更為順暢,以及創造出更多重複購買與轉介紹的契機? 1.業務人員要先建立「態度」 初期踏入保險業難免會吃閉門羹,但最重要的是心理建設要做足,當初決定踏入保險業就要有所覺悟,明白這份工作就是會被拒絕,理所當然要接受並將它視為正常現象。 2.被對方拒絕也沒有關係,頂多就是沒有成交. 秉持著這樣的心態,保險從業人員可試著主動開口聊保險,並在第一時間告訴對方即便最後拒絕也沒關係,但希望彼此依然能是朋友。

  7. 2019年4月1日 · 1. 清領時期. 一八三六年道光二十年,臺灣史上首家產物保險公司代理店「英商利物浦保險公司」在臺北設立代理店,為臺灣首見「保險經營」的記載。 日治時期. 三井洋行設立的明治火災保險會社一八九九年在臺灣設立分公司,此為第一家進入臺灣保險市場的損害(產物)保險分公司。 臺灣的簡易人壽保險起源於一九一六年。 簡易人壽保險於一九三五年,由郵政儲金匯業局依據《簡易人壽保險法》所經營者,分終身與定期2種。 一九三五年五月十日,政府頒布《簡易人壽保險法》。 一九三七年一月十一日,政府公布修訂「保險三法」,即1.《保險法》、2.《保險業法》、3.《保險業法施行法》。 為整頓臺灣保險業之戰後殘局,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財政處於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成立「臺灣保險監理委員會」,計畫如何拓展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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