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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1月11日 ·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昨日(10日)正式開審,曾蔭權被指在任期間涉收取雄濤廣播(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股東的利益,而作出對其有利的決策;以及利用授勳制度回饋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為其單位作室內設計工程。

    • 曾蔭權被控以甚麼罪名?曾蔭權共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首控罪指他於10年11月2日至12年1月20日期間,身為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上批准雄濤的聲音廣播牌照等多項申請,在行會前或期間未有向行會申報他向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更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主要股東黃楚標,就一個位於深圳東海花園的住宅物業進行租賃商議;其妻曾於10年11月,向黃擔任董事的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支付80萬元人民幣。
    • 曾蔭權點頭表示「I do」昨日(5日)曾蔭權暫時毋須答辯,他聽罷控罪內容後表示:「I understand」。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於庭上指,本案將轉介高等法院審理,並押後至下月進行交付程序,其間控方不反對曾蔭權保釋,但須繳交10萬元現金,更改住宅地址或離港前均須分別提前24小時通知法庭或廉署,並不得干擾控方證人。
    • 曾蔭權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監多久?曾蔭權所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最高可被判監7年,此案可於區域法院審理,惟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高院由陪審團審理。副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透露,據檢控守則,將案件轉介高院審理,會考慮案情、法庭可判處最高刑罰,及被告是否在社會上有地位、身負重任或處於受信崗位。
    • 曾蔭權對案件有何回應?聆訊結束後,曾蔭權庭外再宣讀開庭前發表的聲明,指自己過去3年多來一直全面配合廉署的調查,我問心無愧,深信法庭會還我清白。
  2. 2018年7月20日 · 前特首曾蔭權去年2月首次審訊時,被裁定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曾蔭權被判囚20個月,服刑63天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曾蔭權就定罪、刑期及訟費命令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早頒下書面判決,駁回定罪申請,刑期上訴則

  3. 2017年10月27日 · 余續指曾蔭權於操守問題被質疑後,主動於電台節目首次披露涉案的深圳東海花園大宅,余質疑若果大宅真的是貪賄所得,為何曾蔭權會主動向公眾披露? 對於控方指曾蔭權是不確定傳媒手頭上有多少資料所以才主動披露,余反駁指若傳媒早於2012年2月22日曾蔭權接受訪問前已掌握大宅資料,為何不立刻就發佈這一則驚天的獨家新聞? 余並指出控方一直質疑曾蔭權未有在接受傳媒訪問時透露什麼資料,從而指出曾蔭權在掩飾,但其實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若然陪審團是曾蔭權,又會在如此困難的情況下選擇披露什麼資料? 辯方下午繼續結案陳詞。 曾經出任特首辦特別助理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及前中央政策組顧問劉細良今早到庭支持曾蔭權,其中陳與曾蔭權甫見面即擁抱,3人與曾蔭權於會議室內傾談半小時後離去。 相關文章.

  4. 2017年2月17日 · 曾蔭權款待事件於2012年曝光後,立即成立獨立委員會檢視特首利益申報制度,委員會建議將特首納入《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規管範圍,惟至今仍未實施,有學者批評屬極大漏洞,行政署回應將適時啟動立法程序。

  5. 2017年2月17日 · 曾蔭權一直強調80萬人民幣年租為市值租金,控方則表示缺乏證據證明。 據悉,廉署曾向深圳地產代理詢問有關租金是否合理,最終得不到肯定答覆。 【其他熱話】 40年平民扒房拒加價 最緊要食得開心. 【其他熱話】 為貓急救可做心外壓? 愛協:亂做人工呼吸可吹爆肺. 【其他熱話】 「大嘥鬼」媽媽教兒子食壽司不食飯 農夫心痛粒粒皆辛苦. 案中兩名關鍵人物黃楚標及李國寶,於審訊中不是被告亦非證人,據悉,黃曾於警誡會面下保持緘默,加上黃甚少在港,廉署亦難以向其蒐證。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若證據不足以起訴涉案行賄者,控方須取捨,一般而言受賄者證.

  6. 2017年2月20日 · 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將於今日(20日)下午2時30分再次開庭。 從被揭租住全國政協黃楚標旗下的東海集團興建的深圳東海花園至今,調查至審訊過程歷時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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