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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替梅艷芳準備遺囑及信託契的滙豐國際信託高層供稱,2003年10月,梅跟她商談分配遺產意願時,曾傷感地表示,即使與母親 (覃美金)關係不好,仍希望供養她終老,又強調不希望遺產落入姓梅的人手中。 梅提及其遺產安排時,表示希望她身故後梅媽可從遺產中取得生活費直至終老,但梅亦考慮梅媽不善理財,非常擔心一旦把遺產一次過交給她而不作任何安排,會很快便會被花光,所以交給了信託公司。 貼身衣物. 點我分享到Facebook. 已故一代歌后梅艷芳死後留下大筆遺產,雖然已經香消玉殞多年,但是與她有關的新聞卻不斷。 她在辭世前曾成立信託基金,每個月固定給媽媽覃美金港幣7萬元(約合人民幣6.2萬元)的生活費。
香港歌星梅艷芳在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因為患上了宮頸癌去世已經有十年有餘,她的媽媽覃美金就女兒近億元港元的遺產纏訟了很多年,在她離開人世的時候留下了價值約三千萬到三千萬百萬的港元資產,之後隨著香港的房價逐漸上漲,梅艷芳留下來的遺產到現在
2023年1月1日 · 同年新聞報導,香港藝壇天后梅艷芳罹患癌症病逝,她去世前留下一份遺囑,將其近億元港幣的遺產轉移到某信託公司,而不是交給她80歲高齡的母親。 為什麼梅艷芳要這樣做? 因為她認為母親嗜賭如命、揮霍無度,如果一次把近億元港幣的遺產給她媽媽,很快就會損失殆盡,以致媽媽以後的生活沒有著落。 因此,梅艷芳透過設立信託基金,將自己的遺產委託給專業的信託機構打理,信託公司每個月按照囑託支付幾萬元港幣的生活費給她母親,使母親可以安享晚年,直至去世。 然而她的母親仍想要直接得到這筆錢,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這場官司持續了5年,幸好香港高等法院最終判決梅艷芳遺囑有效,財產繼續由信託公司管理。 由此可知,愈是擁有龐大財產者,愈該重視自己財產的保護、傳承及風險管理。
一、梅艷芳本人的意願因為遺囑效力被挑戰: 雖然當事人在世時成立信託與以遺囑方式辦理遺囑信託,理論上法律效力並無不同,但是遺囑往往在當事人過世後才揭露,遺囑內容真偽、當事人作成遺囑時意思能力是否正常以及遺囑是否符合法律要件等關鍵,經常是遺產案件的重要爭點。 而梅艷芳是在逝世前一個月才在病塌上簽署信託及遺囑相關文件,因此當梅家人決定提出爭產訴訟,首先就是將遺囑執行人、主治醫師、遺囑其它受益人等全部告上法庭,主張梅艷芳是在意識不清楚的狀況下簽立遺囑,希望法庭判處遺囑無效。
2023年12月23日 · 梅艷芳母親覃美金似乎早就對遺產虎視眈眈,不過梅艷芳早在患癌初期,就預知家人有機會會變賣遺產,加上母親及哥哥有賭博惡習,怕他們年老時會身無一物,因此選擇將財產設立信託,並交由香港匯豐國際信託公司代為管理。 梅媽覃美金因為生活費和遺產一事鬧上法庭。 (圖片來源:新傳媒資料庫) 隨後就有媒體揭露當時的信託備忘錄內容,當中包括: 給母親覃美金每月7萬港元生活費,安排1名司機及1名傭人。 給胞姐梅愛芳的2個兒子、兄長梅德明的2個女兒,共170萬港元讀書基金。 香港跑馬地毓秀大廈及倫敦的兩處不動產送贈給好友劉培基。 待母親覃美金百年歸老後,遺產全數捐給妙境佛學會有限公司。 當時梅媽每個月可以領取7萬元生活費。 (圖片來源:新傳媒資料庫) 離世僅4天即把女兒告上法庭.
2021年11月18日 · 梅艷芳逝世,成立信託基金管理遺產. 梅艷芳出道20年嚟喺歌壇、影壇成就輝煌,佢離世遺下價值數千萬港元資產,有指至今已升值至過億! 而梅姐喺離世前立下遺囑,成立信託基金管理其遺產。 Photo from TVB. 梅姐將名下嘅位於倫敦同香港嘅兩處房產贈予好友劉培基,同時亦安排遺產可以令親人得到足夠嘅照顧: Photo from 有線電視. 1. 梅媽每月可領取$7萬港元生活費. 2. 安排$170萬教育基金畀二哥同姐姐嘅4名兒女,供佢哋讀書. 3. 到梅媽覃美金去世後,所有資產會扣除開支捐畀妙境佛學會。 Photo from TVB. 梅媽覃美金同梅啟明多次上訴入稟爭產.
梅艷芳遺產的具體分配是給梅艷芳母親每月7萬港幣生活費並安排一位司機和兩位傭人、胞姊的兩個兒子和兄長梅德明的兩個女兒共獲得170萬港元教育基金、好友劉培基獲贈香港跑馬地毓秀大廈及倫敦的兩處物業,剩餘的財產將在百年後捐給妙境佛學會有限公司。 梅艷芳母親認為生活費不足,決定上告信託. 遺囑被攻擊: 從 2004 年開始到 2016 年,梅母不斷地向法院提告信託公司,試圖以梅艷芳是在神智不清的情況下簽遺囑的理由,期盼法院判定信託無效,進而一次性繼承所有梅艷芳的遺產。 信託勝訴,卻兩敗俱傷: 雖然最終信託獲得勝訴,但法院仍判給梅母一些好處,例如生活費不斷地向上調整,以及使用信託支付梅母的律師費用。 此信託規劃缺失. 分配較僵化,受託人沒有自主決定分配的權力,造成法院介入,使信託資產受到侵害。
2022年2月15日 · 根據梅艷芳遺囑,每月會給7萬元生活費梅媽直至終老,惟梅媽認為金額太少不夠用,聲稱一個月7萬元生活困苦,「跟乞丐差不多」,遂多次入稟要求提高生活費,並由7萬元增至12萬元,甚至加至20萬元,惟她仍然抱怨不夠用。 不過梅啟明今日(2月15日)反擊梅媽斷絕母子關係時透露,梅媽目前生活費原來已加至25萬元一個月,而他曾每月獲梅媽2萬元供養。 而根據2008年傳媒報道,梅媽當時每月獲12萬元生活費,扣除屋租及生活開支等,只剩1萬元供養長子梅啟明一家三口,所以她長年「呻窮」。 表列為2008年梅媽申報的每月開支項目: 梅媽的生活開支按個人喜好或長子梅啟明需要而有變化,故以上資料只供參考。 梅艷芳媽媽斷絕母子關係 梅啟明自爆獲梅媽咁多供養費:唔夠使 MIRROR成員收入原來高到咁!
2008年4月16日 · 她自日本返港後,11月底便入院留醫。. 12月3日,在主診醫生張文龍和劉蔡秀蓮作見證人下,梅立下遺囑和成立信託基金,遺囑的受益人為信託基金 ...
2016年4月2日 · 歌手梅艷芳遺產官司昨於高院展開第四天的聆訊,負責替梅準備遺囑及信託契的滙豐國際信託高層供稱,梅跟她商談分配遺產意願時,曾傷感地表示,即使與母親 (覃美金)關係不好,仍希望供養她終老,又強調不希望遺產落入姓梅的人手中。 香港明報報導,2003年時任滙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主管的劉蔡秀蓮,昨透露梅艷芳於2003年10月一次電話談話中,向她徵詢遺產安排的意見,後來她在10月31日到梅的寓所與梅見面,當時梅暱稱為「阿媽」的何傅瑞娜亦在場。 怕母早花光遺產「做乞兒」劉太指出,梅提及其遺產安排時,表示希望她身故後梅媽可從遺產中取得生活費直至終老,但梅亦考慮梅媽不善理財,非常擔心一旦把遺產一次過交給她而不作任何安排,會很快便會被花光,梅當時說﹕「唔想阿媽好快就一毫子都無,要做乞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