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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6 天前 · 亞綸 (1985年11月20日 —),本名 吳秉孺[ 2 ],出生名 吳庚霖,台灣男歌手、詞曲作家演員及主持人。. 2005年加入男子偶像團體「飛輪海」後開始活躍於娛樂界。. 出道時為 華研國際音樂 旗下藝人,直到2020年加入 台灣索尼音樂 為止。. 2011年,炎 ...

  2. 炎亞綸(1985年11月20日 — ),本名吳秉孺 [2],出生名吳庚霖,台灣男歌手、詞曲作家、演員及主持人。2005年加入男子偶像團體「飛輪海」後開始活躍於娛樂界。

  3. 4 天前 · 炎亞綸應時尚品牌之邀赴巴黎時裝週看秀,此行解鎖了他的「恐懼症」,他坦言以往很害怕休息,認為藝人只要行程一有空檔,或是久未推出新作 ...

  4. 2024年5月30日 · 藝人炎亞綸(本名吳秉孺)案,士林地院今(30)日認定炎犯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等3罪,2罪應執行7月可易科罰金,其中成年人對少年犯 ...

  5. 2023年12月8日 · 台灣「#Me Too」風波涉及同性戀界別,曾為男子組合飛輪海成員的炎亞綸,今年6月被抖音男神耀樂於個人社交平台指控遭對方5年多前偷拍性交影片,當時未成年的耀樂,親揭跟炎亞綸過去的一段情。

  6. 1M Followers, 1,827 Following, 1,294 Posts - 炎亞綸Aaron (@aayan1120) on Instagram: "Life’s full of collateral sadness The key is how we face it. (空白) MBTI: ENTP-A Metropolitan 晴空鳥:DoryLin(榆晨) : doryycl@gmail.com📩📩 🌟《青空》👇🏻".

  7. 2024年5月30日 · 士林地檢署查出,炎亞綸於民國106年間認識當時未滿18歲的被害人,明知少年未成年,仍於住處持手機拍攝與少年的私密片並傳給2名網友,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等罪起訴。 士林地方法院新聞資料指出,炎亞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個人資料保護法成年人對少年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共3罪。 新聞資料指出,炎亞綸傳送私密片給2名網友的行為,審酌所侵害法益、行為間的關聯,並兼顧罪刑相當原則,從重改依個資法論處。 此外,考量炎亞綸傳送私密片給2名網友的時間,其中1罪行為時被害人未成年,因此依個資法成年人對少年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論處,並得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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