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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2月8日 · 醫衛局昨向立法會提交2023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新增3種引入途徑見表),備受關注的特別註冊登記要求申請者須取得大致可比擬護士管理局認可課程的資格等便可免試來港工作滿5年可由受僱機構按護管局標準評核以轉為正式

  2. 2023年12月7日 · 政府早前提出修訂護士註冊條例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護士可否免試正式註冊或登記以及護士管理局把關角色和權力成為討論焦點醫務衛生局今7日向立法會提交2023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詳細列明3項途徑規定其中備受關注的特別註冊登記途徑要求申請者須取得大致可與護管局認可課程比擬的資格及完成相關訓練課程並須有至少3年診所或醫院全職臨牀經驗可在衛生署醫管局及局長指明機構工作毋須通過任何考試每次限期3年。 草案將於明日刊憲,下周三立法會首讀及開始二讀。

  3. 2024年5月14日 · 草案提出醫務衛生局長和社署署長可刊憲公布容許透過有限度註冊登記聘請非本地護士的機構並增設附表列明醫管局衛生署護士學校持牌安老和殘疾院舍護養院可循此途徑聘請附表列明護管局亦可決定透過有限度註冊登記聘請非本地護士的工作類別。 議員關注護管局權力等同局長 醫衛局:原意為供彈性. 多名議員關注草案賦權護管局法定權力很大,等同醫衛局長和社署署長,其中陳永光關注護管局是否有能力審核其他界別的專業機構例如特殊學校等;黎棟國則質疑,草案未有清晰列明護管局審批該些機構或工作類別的機制,「(法例)最低限度需要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醫衛局副秘書長麥子濘回應稱,立法原意為護管局提供彈性,以批核附表未有列明的工作類別,而護管局須決定有關工作類別是否適當或有需要,相信該局有能力判斷。

  4. 2020年2月11日 · 明報專訊為紓緩社福界登記護士人手短缺的問題社會福利署委託香港公開大學開辦全日制登記護士訓練課程課程分登記護士普通科及登記護士精神科兩個範疇當中普通科護理學高級文憑名額200個,「精神科護理學高級文憑名額 ...

  5. 2024年2月27日 · 香港護理專科學院質疑修例草案列明若特別註冊登記護士符合法定要求包括工作滿5年並獲僱主評核滿意護管局須批准must approve)」該護士正式註冊登記」,憂慮該局淪為橡皮圖章

  6. 2022年9月7日 · 明報專訊社福界登記護士人手短缺安老院長期難聘人手政府與護士管理局正探討修改登記護士普通科培訓課程容許在安老院等社福機構臨牀實習據悉護管局反應正面本月內會討論安排若通過待相關部門配合便可實施行會成員林正財卸任安老事務委員會主席前曾向護管局提出建議他稱培訓最大樽頸在於醫院實習地方不足料做法有助增加名額。 香港護士協會稱,現時大部分登記護士在安老院等工作,倘改實習要求屬理所當然。 安老業界則關注長遠如何挽留護士在社福界工作。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7. 2024年1月24日 · 明報專訊政府擬修例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其中在評核特別註冊登記護士轉為正式註冊登記過程中護士管理局把關權力成為討論焦點。 醫衛局副局長李夏茵昨於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稱,護管局正制訂評核標準,將詳細列明評核員資格要求等,護管局有權否定評核結果。 江玉歡等多名議員質疑現時仍未訂立評核標準,若通過修例「很不負責任」,李回應稱評核標準涉護理專業自主和判斷,不適宜納入法例一併審議。 議員質疑修例先於訂立評核標準. 修例草案提出,特別註冊/登記護士可於醫管局、衛生署或醫衛局長指明機構工作,來港工作滿5年並經受僱機構按護管局標準評核後,可申請「轉正」,自由執業。 多名議員昨於會上關注誰主評核的「生殺大權」,其中陳永光質疑若護士來港後主力行政,較少參與臨牀,是否適合正式註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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