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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又稱「香港行政長官」、「香港特首」、「Chief Executive 」、「CE」 ),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 的首長,在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此職位設立於1997年7月1日,大致代替 英屬香港 時期的「香港總督」一職,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區 政府首腦 的 ...

  2. 我在香港回歸祖國二十五周年、社會踏上由治及興新征程的關鍵時刻,當選及獲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深感榮幸,亦知責任重大。

  3. 李家超於二 二二年五月八日舉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中當選,並於二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獲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為第六任行政長官,於二 二二年七月一日就職。

  4. 行政長官2024年施政報告. 齊改革同發展 惠民生建未來. 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強化政府治理體系. 鞏固提升自身優勢. 發展新質生產力. 打造國際高端 人才集聚高地. 文體旅融合發展 推動多元經濟. 建屋造地 發展安居.

  5.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又稱「香港行政長官」、「香港特首」、「Chief Executive 」、「CE」 ),是 香港特別行政區 的首長,在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 此職位設立於1997年7月1日,大致代替 英屬香港 時期的「香港總督」一職,行使香港特別行政區 政府首腦 的權責,由 選舉委員會 選舉產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簽署 國務院令 任命,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國務院)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 [ 1 ]。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香港行政長官每屆任期五年,可連任一次;如在任期完成之前因故離職,繼任人需在六個月內產生;出缺或休假時,會依次由 政務司司長 、 財政司司長 、 律政司司長 署任。

  6. 3 天前 · 以下是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十月十六日)上午向立法會發表《行政長官2024年施政報告》的發言全文: 立法會主席、各位議員、各位市民: 一、改革求變 由治及興 1. 這是我的第三份施政報告。 2. 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指出要 ...

  7.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 電郵:ceo@ceo.gov.hk 電話:(852)2878 3300 傳真:(852)2509 0580 地址:香港添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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