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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7月3日 · 依照公司法規定, 公開發行 股票的 股份有限公司 轉投資 的限制是只能成為其他公司的 有限責任 股東,而且轉投資的總額原則上不可以超過公司實收股本40% [1]。 不過這個規定只限於公開 上市 的 股份 有限公司, 無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兩合公司,以及 非公開發行 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並沒有轉投資上限的限制 [2]。 此外,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如果是以投資為專業,或 章程 另有規定不受投資總額的限制,或是事先經過 股東會 特別決議 的話,也沒有轉投資投資總額的限制 [3]。 除了法律規定的限制,投資人還可以利用公司定期公告的 財務報告,查詢公司有無從事大額轉投資或產生重大轉投資損失 [4]。

  2. 2020年6月20日 · 一、公司 轉投資. 公司的轉投資,就是公司成為其他公司的股東,例如公司透過購買其他公司的股票的方式成為股東 [1]。. 一般而言,轉投資並不是公司的主要業務,而且當轉投資的對象營運遭受重大衝擊時,公司勢必也受到影響,將有害公司的 股本 ...

  3. 2014年3月7日 · 公司轉投資,是指一公司對其他公司、企業或經濟組織進行真實有效出資的民事法律行為,即公司以現金、實物、無形資產或者購買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的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 公司轉投資,按其性質可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前者指公司以現金 ...

  4. 投資 股東會特別決議 為有限責任股東? 有限公司 無限公司 兩合公司 非公發公司 違反轉投資成為「有限責任股東」,為保護交易安全,認轉投資數額限制非屬效力規定,轉投資對公司仍為有效 III 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項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IV 前二項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 ️章程有較高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V 公司因「接受被投資公司以盈餘或公積增資配股所得之股份」(例如股票股利), 不計入第二項投資總額。 蓋此數額非投資公司所能掌握,且未再付出繳納股份成本 VI 公司負責人違反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時,應賠償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害。 wen071. 2 年前. 高普初考.

  5. 2024年8月5日 · 答:不是,可以自己處理公司轉股流程,但不建議。原因是公司轉股需要查清公司章程、公司成員和財務狀況等不同範疇資料,一般大眾未必有足夠知識和時間查證,建議委託專業人士處理。

  6. 2023年9月1日 · 股份轉讓限制. 據香港公司條例,包括禁止香港公司在第三方購買其公司股票時提供財務上的協助,否則該公司可被判刑和罰款。 若投資方購入公司股份後負債,香港公司連其子公司亦不能出手分擔有關人士的債務煩惱。

  7. 2023年6月4日 · 當投資者正在或打算收購香港公司的股份時,必須注意香港公司條例所列出的相關股份轉讓限制。 其中包括禁止香港公司在第三方購買其公司股票時提供財務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