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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2日 · 重新按揭. 居者有其屋計劃 / 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 (居屋) 和租者置其屋計劃 (租置計劃) 單位的業主必須事先獲得房屋署署長批准,才可把單位按揭或重新按揭 (加按)。. 請按以下連結查閱詳情:. 居屋單位業主. 租置計劃單位業主.

  2. 6 天前 · 27.03.2024. 房委會表揚優秀屋邨管理服務承辦商及前線員工. 更多. 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在其執行機關房屋署 (房署)協助下,推行香港的公共房屋計劃。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3. 2024年2月2日 · 公屋租户纾缓挤迫调迁计划及改善居住空间调迁计划. 考虑到持续上升的公屋需求,而现有租户的基本住屋需要已得到照顾,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于2016年10月31日的会议上议决由2017/18年度起,将「公屋租户纾缓挤迫调迁计划」及「改善居住空间调迁计划」一并举行。 同时,为加快编配单位予轮候公屋人士,调迁计划安排在每年下半年进行。 在资源许可下,房屋署 (房署)申请分组每年会推出一次遍及全港屋邨的「公屋租户纾缓挤迫调迁计划」及「改善居住空间调迁计划」,以自选单位形式编配单位予合资格的公屋租户申请者。 惟申请者须按所住地区的调迁限制选择单位,即新界住户只能拣选新界或东涌的单位,扩展市区或离岛住户不能拣选市区的单位。

  4. 2024年4月5日 · 申請指引. 「配額及計分制」下非長者一人申請者. 我們為編配予「配額及計分制」下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租住公屋數量每年設定配額,並設有計分制度。 申請者獲配屋的優先次序,會以其在「配額及計分制」下所得分數為依據。 在符合所有申請公屋資格下,累積分數愈高,便會愈早獲得編配公屋單位。 現時「配額及計分制」下的計分方法如下: 申請者的分數會按其成功登記公屋申請時的年齡計算。 在計分制下,18歲申請者將獲0分,19歲獲9分,20歲獲18分,每一歲加9分,如此類推,直至59歲獲369分為止。 申請者年屆45歲時,可獲一次性額外分數60分。 申請者如現居於公屋單位,包括房協轄下的出租單位,會被扣30分。 申請者在登記申請後多等一個月可多得1分。 請按下列連結查閱詳情:

  5. 2023年9月7日 · 按揭轉變. 1. 揀選轉換按揭銀行及遞交轉按申請書. 申請人在參與銀行名單中選定新銀行,並與銀行作初步接洽;. 申請人向置業資助貸款股遞交轉按申請書。. 繳付行政費 (現時為1,950元),所繳費用概不發還。. 申請人獲發轉按同意書。. 參與銀行名單.

  6. 2024年4月8日 · 租金援助計劃. 我們設有租金援助 (租援)計劃,透過寬減租金 (註一) 援助暫時有經濟困難的公共租住房屋 (公屋)租戶 (註二)。 合資格申請人可獲減四份之一或一半租金。 由2016年9月1日起,減租之年期由一年延長至兩年。 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資格,方可獲得租金援助: 居住於新大廈類別的住戶,例如和諧式大廈及1992年或以後落成的樓宇,必須入住單位滿兩年後方可申請租金援助。 然而,受重建影響的租戶,則不受此限制。 居於新大廈類別的非長者租援計劃受助人,如在連續四年接受租金援助後仍需援助,須在有合適單位(註三)時遷至同區租金較廉宜的單位。 至於居於新大廈類別的長者和家有殘疾成員、居於舊大廈類別(寬敞戶除外)的租援計劃受助人,可獲豁免在連續四年接受租援後搬遷至租金較廉宜的單位。

  7. 1957. 由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興建的首個廉租屋邨 — 北角邨落成。 1961. 政府正式推出「廉租屋計劃」,提供較徙置屋邨質量為佳的租住房屋。 1964. 政府發表名為《管制權宜住所居民、徙置及政府廉租屋宇政策之檢討 》白皮書。 政府推出「臨時房屋計劃」,為暫時未合資格入住永久公共房屋人士提供居所。 1965. 徙置大廈向高空發展,設施逐步改善;由「第四型」徙置大廈開始,單位內設有 獨立衞生間和露台。 公共屋邨住戶人口達一百萬。 1971. 華富邨落成,是首個規劃成自足社區的公共屋邨,設有商場、學校、巴士總站, 以及其他社區配套設施。 1972. 政府宣布「十年建屋計劃」,在 1973 至 1982 年間,為 180 萬人提供有獨立設施 的居所。 1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