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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人收到政府的「建認定書」時,大部分人都不會去打官司,過一段時間拆除大隊送來「拆除通知單」後,民眾這時才突然驚覺房子要被拆了,所以才找律師打訴願及停止執行, 政府這時就說前面的「違建認定書」已經生效,而且當時你沒有去打官司,所以行政處分已確定,之後針對其餘的通知書都不能再提起訴願,或打行政訴訟(俗稱行政處分的構成要件效力或存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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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年5月31日 · 內政部為了解決違建問題,於民國 101 年依建築法制定出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清楚說明了違建定義、違建拆除辦法等相關事項,也便於民眾進行違建檢舉,協助處理積年累月的違建難題。

    • 什麼是違建
    • 違建會有什麼風險?會被拆除嗎?
    • 如何知道是違建
    • 總結
    • 延伸閱讀
    • 參考資料

    違建,就是違章建築 (Illegal Buildings)的簡稱,是指未經主管建築機關審查許可並發給「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而擅自建造及使用的建物。 違建不但破壞整體都市景觀,更對居住、公共安全產生了嚴重影響。 補充說明:建築執照分為以下4種… 1. 建造執照:建築物之新建、增建、改建及修建,應請領建造執照。 2. 雜項執照:雜項工作物之建築,應請領雜項執照。 3. 使用執照:建築物建造完成後之使用或變更使用,應請領使用執照。 4. 拆除執照:建築物之拆除,應請領拆除執照。 延伸閱讀: 都市更新是什麼?我家都更要什麼條件?搞懂公辦/民辦/自辦,及權利變換&協議合建,才不吃虧上當! RC、SC、SRC建築結構比較!地震來了,哪種房子最耐震? (鋼筋混凝土 vs 鋼骨結構 vs 鋼骨鋼筋混凝...

    雖然購買違建的房子不一定馬上會被拆除,目前針對違章建築的處理,主要分成3種: 1. 即報即拆:包括「新違建」與「公共危害違建」。 2. 列管緩拆:包括「既存違建」與「舊有違建」。 3. 免拆:包括「程序瑕疵違建」及「法規例外違建」。

    方法1:違章建築查詢系統

    各縣市政府都有專門查詢「列管違建」的「違建查詢系統」,舉例如下: 1. 台北市違章建築查詢系統 2. 新北市違章建築查詢系統 3. 桃園市違章建築查詢系統 4. 台南市違章建築查詢系統 但這些查詢系統有以下缺點:

    方法2:比對使照與建物測量成果圖

    如果想要查到既有違建,或者網站上沒列管的新違建,就要先查詢房屋本身「使用執照」與「建物測量成果圖」,並且到現場進行比對。 當你比對之後,發現現場的建物不在這兩張圖上,那就很有可能是違建。

    違建,是指未經主管建築機關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而擅自建造及使用的建物。 主要分成3種拆除對象:即報即拆、列管緩拆、免拆。 1. 「新違建」與「公共危害違建」,屬於即報即拆。 2. 「既存違建」與「舊有違建」,屬於列管緩拆。 3. 「程序瑕疵違建」及「法規例外違建」,屬於免拆。 常見的違建,包括了違法隔套、頂樓加蓋、露臺外推、陽台外推、陽台加窗、夾層屋等。 如果想查詢是否為違建,可以上各地縣市政府的違章建築查詢系統查詢,或者比對使照與建物測量成果圖。

  3. 2009年6月9日 · 既然通知違建拆除通知已經來了,建議先和拆除大隊連絡一下實際的情況,如果要拆除,還是先自行雇工拆除,要不然拆除大隊給您亂敲一通,善後更麻煩。

  4. 2021年12月20日 · 我的頂加應該算是 既存違建 而且我這區基本全部都有頂加 但問過鄰居 目前都沒有收到違建通知單 會被舉報是因為換過鐵皮嗎??

  5. 《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上述規定明確指出,《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針對的是違法的建築,因此當我們收到此文件時,首先要確定我們的建築是否真的違法。 根據法律規定,非法建築物包括未經批准的、土地管理部門批准、無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其他未經批准的建築物和建築物。 如果沒有這樣的文件,有必要進一步考慮房屋的建造時間,並確定是否存在缺少上述文件的歷史原因。 撤退一步講,即使房子是非法的,拆遷方也不能根據通知拆除我們的房屋。 根據法律,必須採取以下程序拆除非法建築物。

  6. 下方統整違章建築拆除標準說明,讓您初步瞭解如果收到違建檢舉時,是否需要立即拆除或是進行修繕等相關措施: 違章建築拆除標準1:即報即拆 「新違建」和「危害公共安全違建」,皆屬於遭檢舉即需立即拆除、不可修繕的「即報即拆」違建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