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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終錢志明被控告11項罪名,包括 偷竊 、 勒索 、 詐騙 、 恐嚇 及 誘使他人發生性行為,被判處入獄47個月。 宣判前,他自稱曾經與50至70名女 藝人 發生性行為,當中約一半為 選美 參賽者。 開審. [編輯] 1991年7月22日,案件於 灣仔 區域法院 開審, 被告 錢志明在案件前已經有4宗前科,包括 恐嚇 勒索 、 偷竊 、 藏械 、 刑事毀壞 及 打架 罪,他否認11項控罪。 期間,法庭內出現大批市民列席,希望中睹案中女藝人的身份。 前 亞洲電視 女藝人 區凱鈴 入座後,被揭發暗中 錄音,結果被主審女法官 陳素嫻 即時判處 藐視法庭 罪成,下令扣押於法庭羈留室1小時及 充公 錄音帶。

  2. 最終錢志明被控告11項罪名,包括 偷竊 、 勒索 、 詐騙 、 恐嚇 及 誘使他人發生性行為,被判處入獄47個月。 宣判前,他自稱曾經與50至70名女 藝人 發生性行為,當中約一半為 選美 參賽者。 開審. 1991年7月22日,案件於 灣仔 區域法院 開審, 被告 錢志明在案件前已經有4宗前科,包括 恐嚇 勒索 、 偷竊 、 藏械 、 刑事毀壞 及 打架 罪,他否認11項控罪。 期間,法庭內出現大批市民列席,希望中睹案中女藝人的身份。 前 亞洲電視 女藝人 區凱鈴 入座後,被揭發暗中 錄音,結果被主審女法官 陳素嫻 即時判處 藐視法庭 罪成,下令扣押於法庭羈留室1小時及 充公 錄音帶。 受害女藝人反應各異,部分戴上 墨鏡 、壓低嗓子、披上 頭巾,需要使用 屏風 遮面,惟她們的身分呼之欲出。

  3. 2021年10月13日 · 「字母小姐案」的被告錢志明於1980至1990年代中,曾利用不同化名兼多種身份利誘女藝人提供性服務,女藝人甚至有被偷拍裸照及遭到勒索,事件揭發後震驚全香港!

    • 錢志明abc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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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錢志明abcd3
    • 錢志明abc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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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审
    • 审结
    • 后续
    • 相关流行文化
    • 参考资料

    1991年7月22日,案件于湾仔区域法院开审,被告钱志明在案件前已经有4宗前科,包括恐吓勒索、偷窃、藏械、刑事毁坏及打架罪,他否认11项控罪。 期间,法庭内出现大批市民列席,希望中睹案中女艺人的身份。前亚洲电视女艺人区凯铃入座后,被揭发暗中录音,结果被主审女法官陈素娴即时判处藐视法庭罪成,下令扣押于法庭羁留室1小时及充公录音带。 受害女艺人反应各异,部分戴上墨镜、压低嗓子、披上头巾,需要使用屏风遮面,惟她们的身份呼之欲出。其中一名半红不黑的亚洲电视女艺人公开以性感姿态,接受香港传媒访问,传媒随后以隐晦手法报道她在案件中的角色。 在案件中,钱志明分别扮演“Philip Yip”、“Sam Yip”、“叶先生”、“韩先生”及“Chris Chin”等身份,设局引诱女艺人上当。

    审至结案阶段,辩方集中为被告洗脱与A小姐有关的罪名,并指A小姐如同妓女,证供值得质疑,如辩方所述,钱有人格分裂及妄想症的问题,以此作为求情理由。控方反驳,各证人的供词片段看似零碎,但组合后仍相当完整。钱志明在判决前曾向传媒强调,与证人的关系纯粹是妓女与嫖客。 钱志明被判入狱47个月。女法官指出,被告一人分饰多角,用行骗手法与受害人接触,利用她们的心态来获取性服务,反映他是聪明人,而不是有人格分裂及妄想症。

    钱志明出狱之时,大批传媒蜂拥到大屿山一所监狱,务求拍得他的照片。期间,有报章曾经带他上报馆车,希望求得独家访问,混乱之际,有记者声称被该辆汽车辗伤,要求对方下车;香港娱乐节目主持人查小欣事后称,自己当时顶着仍未关上的车,并说:“我怀孕三个月,你想怎样?” 据查小欣2004年6月所述,已结业、由黄玉郎投资的《清新周刊》,1987年正在追访一位候选香港小姐佳丽与城中富家公子拍拖的新闻。曾有一名姓叶的陌生男人致电报道,说可以带记者到该名佳丽的住所去拍摄,相约于铜锣湾嘉宾酒楼门外见。“叶先生”当时驾驶一辆日本小房车,凭车牌相认,然后前往一个元朗围村,途中他让记者打开标板旁的抽屉,内有一面相簿,藏有多名女艺人的裸照,背景全是时钟酒店。 该次会面不久后,他开始向杂志出售该批裸照,但记者认为照片中人名气不...

    改编剧集

    无线电视 重案传真 - 单元一 (1992年): 罗国辉 (已故前练马师罗国洲的胞兄) 饰演钱志明。

    影射歌曲

    尹光:ABC小姐

    字母小姐贪钱卖淫艺员财色两失 2004年10月27日 《东周刊》 翁静晶
    钱志明超速罚款 2004年2月10日 《星岛日报》
    查小欣:字母小姐,2004年6月21日─7月28日《南方都市报》查笃撑栏目(分14天连载)
    娱圈字母小姐案最轰动 2004年11月14日 《成报》
  4. 字母小姐为香港轰动一时的桃色行骗案,犯人钱志明利用不同化名,扮演皮条客、电影编导、富家公子等多重身份,以优厚片约、房车、金钱利诱女艺人性交及口交,同时多名女艺人被拍下裸照并遭勒索。

  5. 最终钱志明被控告11项罪名,包括偷窃、勒索、诈骗、恐吓及诱使他人发生性行为,被判处入狱47个月。 宣判前,他自称曾经与50至70名女艺人发生性行为,当中约一半为选美参赛者。

  6. 錢志明任職管理的士及兼任的士司機,2002年前年因超速被拍下快相,錢報稱自己當時是司機,2004年中被控,他否認一項超速駕駛罪,但終被裁定罪成,罰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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