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0年6月30日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維護國家安全,防範、制止和懲治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犯罪,保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繁榮和穩定,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制定本法。 第二條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地位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條和第十二條規定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根本性條款。 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行使權利和自由,不得違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
2020年7月1日 · 自5月傳出內地擬推行《港區國安法》,評級機構均指主要會留意香港政府管治能力以及經濟前景,隨《港區國安法》條文明確,市場關注三大機構會否更改對香港評價。 相關文章: 國安法條文(全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惠譽:投資者觀感是關鍵. 惠譽6月22日表示,《港區國安法》會否進一步影響香港評級,則要視乎新法如何影響投資者對香港的觀感,當前仍言之尚早,但提醒若投資者因國安法而改變了對香港的看法,就有機會影響到香港的主權評級。 標普為國際三大評級機構中唯一沒有下調香港的主權信貸評級,目前香港評級為AA+。 標普曾指,《港區國安法》訂立不會影響評級,因香港制定經濟政策的自主權,美國與香港之間的貿易關係變化亦不會對香港的金融業發展及經濟增長造成嚴重損害。
2020年6月30日 · 國安法條文(全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顛覆國家政權罪: 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犯罪的,即屬犯罪。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恐怖活動罪: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情形,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年2月23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決定,自2024年3月6日起,在西安市、青島市為符合條件人員簽發往來港澳「個人旅遊簽注」。
2022年12月1日 · 綜合內地媒體報道,於今日正式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簡稱《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共分為七章,包括總則、電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聯網治理、綜合措施、法律責任和附則。 該法律除列明,國務院負責建立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機制、統籌協調打擊治理工作,以及各級政府組織的規管和教育等工作外,亦列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電訊網絡詐騙行為出售、提供個人訊息;個人信息處理者則應依照《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規定,加強個人信息的保護,建立被用於防範電訊網絡詐騙的機制。 此外,為打擊境外電訊網絡詐騙,《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規定,相關的法律及打擊活動,同時適用屬地管轄和屬人管轄原則。 即在中國境內實施、由中國公民實施,及針對中國公民實施的詐騙行為,都受到該法律限制。
2023年12月13日 · 香港與內地數據跨境流動再有進展,創科及工業局及內地網信辦周三(13日)發布《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簡稱:大灣區標準合同),讓大灣區內地城市和香港兩地的個人及機構可以按自願原則及統一的範本訂立標準 ...
2021年3月25日 · 疫情 深圳 新冠肺炎疫情 新冠肺炎 香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 目前港人入境深圳,需要集中隔離14天,再納入7天社區管理,合共21天。 深圳市衞健委今日(25日)宣布放寬檢疫安排,入境人士隔離減少7天至14日。 有商會認為幫助不大,但亦有企業表示,會增加去深圳的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