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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見文件四);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见文件五) 请按此参阅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 (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 1990年版 ±→ 1997年版 +→ 1998年版 +→ 2005年版 +→ 2017年版 +→ 2020年版. 姊妹计划: 数据项. 以下法律文本由维基文库用户根据相关决定自行编排而成,而不是任何政府机构认可的正式版本, 并不能视作专业意见。 一、《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 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 九、《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 十、《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更新
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