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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10月21日 · 編配曾咀靈灰安置所骨灰龕位 公眾骨灰龕位供應(2019至2025年) 有關骨灰龕位的資料 申請編配新骨灰龕位 可供編配骨灰龕位一覽 重用骨灰龕位輪候時間 (已停止接受重用骨灰龕位的新申請) 編配長洲靈灰安置所新骨灰龕位 (只供合資格的離島居民) 長洲靈灰安置所

  2. 2022年5月11日 · 凡屬下列任何類別的死者,其骨灰可存放在本署轄下骨灰安置所的骨灰龕位內:. 死亡時是香港居民,而其遺骸於死亡後三個月內在政府火葬場內火化;或. 在緊接其死亡前的二十年內,有最少十年是香港居民,而其遺骸是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火化的;或 ...

  3. 2023年11月10日 · 據食環署資料顯示,公眾骨灰安置所設有「標準」及「大型」兩類骨灰龕位,當中標準骨灰龕可安放多於兩位先人的骨灰,而大型骨灰龕則可安放多於四位先人的骨灰。 惟加放骨灰龕,需事先向食環署申請,並且必須為先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的父親、配偶的母親、媳婦、女婿或父系或母系的直系後裔。 骨灰龕位及設置紀念碑費用. 註:加放每份先人骨灰的行政費為港幣140元。...

  4. 認購龕位時,如需同時申請加放先人骨灰,申請人必須提供加放先人的火化證明文件或存灰證明正本,及加放先人與首位安放先人關係證明文件正本,如未能出示關係文件,申請人須填寫華永會預設之聲明,確認加放先人與首放先人的親屬關係。

  5. 大型骨灰龕位申請人必須在表格內填寫至少三位先人的資料。申請表內其他先人必須是首位先人的近親或與其有密切關係;如首位先人的骨灰已移走,骨灰龕位必須交還予食環署。 (iii) 標準骨灰龕位和大型骨灰龕位的申請會被分開處理。

  6. 2024年5月31日 · 政府骨灰安置所提供兩大類型的骨灰龕位: 標準:一個標準骨灰龕可安放多於兩位先人的骨灰. 大型:一個大型骨灰龕可安放多於四位先人的骨灰. 骨灰龕申請2024丨價錢及收費. 骨灰龕申請2024丨政府骨灰安置所的地點. 骨灰龕申請2024丨申請條件. 只要符合以下的條件,便可以申請政府的骨灰龕: 死亡時是香港居民,遺骸死亡後三個月內在政府火葬場內進行火化. 或死亡前的二十年內,最少十年是香港居民,而遺骸是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火化. 或遺骸是合法撿掘,並在政府火葬場進行火化. 骨灰龕申請2024丨所需文件. 申請人需要填妥申請骨灰龕位表格,然後連同下面的文件,一起遞交至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 申請人的身份證副本. 先人的身份證副本. 先人之骨灰紙正副本.

  7. 申請人必須於「配售處服務預約系統進行及完成網上預約並選擇預約類別﹕「即時認購新骨灰龕位」。 按公平原則,未有預約 或 未有正確選擇預約類別,一概恕不受理。 有關是次新骨灰龕位簡介及其他相關資訊,請參看下列短片: 新龕位預約及認購須知. Watch on. 新龕位及相關設施介紹. Watch on. 顯示全部. (一) 安放資格. 先人必須為在香港永久居住並有華人血統的人或其配偶或其子女。 根據《華人永遠墳場規則》 (香港法例第1112章,附屬法例A) (下稱「規則」)第3條規定,「在香港永久居住」的釋義為︰「就任何人而言,指就《入境條例》(香港法例第115章)而言,在香港連續居住總計期間不少於7年,或有權在香港入境和在無逗留條件規限下留在香港」。

  8. 2024年10月21日 · 由 2022 年 8 月 1 日起遞交的骨灰龕位申請,中籤申請人不論是否接受獲編配的骨灰龕位,食環署在遞交該申請的月份往後的6 個月均不會再接受為同一先人重複申請同一骨灰安置所的骨灰龕位。

  9. 在可行情況下,一個標準龕位可以放置多於兩位先人骨灰,而一個大型龕位可以放置多於四位先人骨灰。 惟每次加放骨灰前,必須獲得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的批准。

  10. 如欲遷移安放於骨灰龕位內的骨灰,必須事先獲得食環署批准。另外,如移走首位先人的骨灰,骨灰龕位必須交還予食環署。已繳費用,恕不退還。 6. 將骨灰存放入骨灰龕位後,必須立即以紀念牌匾把骨灰龕位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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