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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黃偉明 (英語: Roger Wong Wai-ming ,1963年10月15日 — ), 香港人 , 基督教徒 , 救恩堂 會眾 [3] 。. 反對 同性婚姻 組織「 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 」的召集人 [4] [5] 。. 黃偉明也是香港民運人士 黃之鋒 的 父親 [1] 。.

  2. 2014年4月8日 · 隸屬路德會恩光堂的被告黃偉明(四十八歲),在裁決後向記者說:「感謝主」。 被告妻子聽畢裁決後,即在庭內與被告相擁,被告亦與親友逐一握手。

  3. 2014年3月25日 · 四十八歲被告黃偉明,曾於屯門路德會恩光堂任傳道人,現已停職。 他被控於去年六月一日至八月五日,非禮案發時只有十二歲的男生X和Y,當中七罪涉及X,兩項涉及Y。

  4. 47歲的黃偉明與工妻子育有一對分別為10歲及13歲子女,於1994年開始修讀神學、98年開始傳道工作,2010年起在涉案學校任職駐校傳道人,並將晋升為牧師。

  5. 路德會恩光已婚駐校傳道人黃偉明被控去年6至8月期間非禮兩名學生,今天在區域法院裁決罪名不成立。 他在所駐學校擔任傳道人,與兩名同班中一學生在校內團契認識,並經常一起打籃球。

  6. 2014年3月27日 · 已婚駐中學傳道人黃偉明(48歲)涉分別在學校、泳池更衣室及寓所等非禮兩名12歲男生,黃否認9項非禮罪受審,案件昨續審。 男生X承認接受割包皮手術後下體發炎,被告遂替他清潔,辯方質疑X理應感激被告?

  7. 2014年3月27日 · 被告黃偉明(四十八歲),被控去年六月一日至八月五日,七度非禮當時十二歲的X及兩度非禮當時十二歲的Y。 X昨早接受辯方盤問時同意,其母離婚後另有男友,因家中缺乏父親角色,故獲得被告教導會感到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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