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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he 1987 version of Article 23 (Article 22 in 1987) was much shorter and only required that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shall prohibit by law any act that damages the national unity or subverts the Central People's Government.

  2. 2024年3月4日 · 【明報專訊】The public consultation for legislation on Article 23 of the Basic Law ended on Wednesday (28 February). The Security Bureau said that it had received more than 10,000 submissions, over 98% of which expressed support for the legislation and provided positive opinions.

  3. 依據《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第589章)第63而發出的實務守則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 就引入窺淫、私密窺視、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及相關罪行建議的公眾諮詢

  4. 2024年3月8日,針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例草案》正式 刊憲 並正式在 香港第七屆立法會 進行首讀,同月19日二读、三讀通過。. 準此,《維護國家安全例》由 香港行政長官 李家超 簽署後同年3月23日刊憲生效 [2][3]。. 國安例以 中共中央總書 ...

  5. 2024年1月26日 · 《基本法》第23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政治組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政治組織與外國政治組織建立聯繫。 這「七宗罪」中,叛國及煽動叛亂罪,目前主要以《刑事罪行條例》有關煽動罪的條文處理。 2020年實施的《港區國安法》,涵蓋了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4個罪類,當中恐怖活動罪不在《基本法》23條羅列的「七宗罪」內。 23條立法,相信將重點處理港區國安法尚未涵蓋的罪行。 23條立法是特區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然而拖了26年,至今仍未完成。 2002年,特區政府發表《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文件,社會爭論不休,翌年七一50萬人上街遊行,反對當時的條例草案,迫使政府撤回。

  6. 2024年3月20日 · 周二,香港通过了“23条”立法,将赋予这个中国领土上的官员更多权力来遏制异见,在21年前,大规模抗议活动曾迫使政府撤回实施此类法律的计划。. 该立法 针对叛国和叛乱等政治犯罪,刑罚严厉,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并扩大了可被视为犯罪行为的范围 ...

  7. 2024年3月6日 · 《基本法》23條諮詢早前結束,惟英文版本諮詢文件中出現不少錯處。 例如將「endanger」(危害)串錯成「engender」(產生);將secession(分裂)錯 港聞

  8. 2024年10月20日 · 2024年3月8日,針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正式 刊憲 並正式在 香港第七屆立法會 進行首讀,同月19日二讀、三讀通過。. 準此,《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由 香港行政長官 李家超 簽署後同年3月23日刊憲生效 [2][3]。. 國安條例以 中共中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