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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 天前 · 中華民國憲兵(英語: Republic of China Military Police,縮寫為 ROCMP ),為中華民國國軍中具有軍法、司法警察權力的執法部隊;其管轄機關原為直屬中華民國國防部 憲兵司令部,2012年降編為國防部參謀本部憲兵指揮部,2021年5月後改為直屬國防部。

  2. 中華民國憲兵 (英語: Republic of China Military Police ,縮寫為 ROCMP ),為 中華民國國軍 中具有軍法、司法警察權力的執法部隊;其管轄機關原為直屬 中華民國國防部 憲兵司令部 ,2012年降編為國防部參謀本部憲兵指揮部,2021年5月後改為直屬國防部。. 因 ...

    • 1923年(民國十二年)至今
    • 憲兵, 軍事及軍/司法警察(憲兵雖為陸軍官科,但因為有司法警察權,需獨立行使職權,故直屬國防部參謀本部指揮而非陸軍司令部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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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華民國軍事警察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華民國憲兵 ,為 中華民國國軍 中具有軍法、司法警察權力的執法部隊;其管轄機關原為直屬 中華民國國防部 憲兵司令部 ,2012年降編為國防部參謀本部憲兵指揮部,2021年5月後改為直屬國防部。. 因具有執法 ...

  5. 憲兵 ,是 軍隊 中設立的一個 兵種 或單位,通常的任務不是與 敵人 作戰,而是維繫軍紀、執行軍法、約束其他軍人行為舉止,即 軍事警察 (英語: Military police,MP ),在大部分國家,地方 警察 無權管轄 軍人 犯罪事務,這些事務必須交由憲兵處理。 而部分國家的憲兵必要時會支援警方之 鎮暴 勤務及 反恐 任務,對於平民的重大犯罪行為也會交由憲兵處置,另外還有戍守 首都 這種古代 禁軍 的職責,這類可針對國內民眾執法的憲兵可稱為 國家憲兵 (法語: La Gendarmerie Nationale )。 憲兵可以具有 司法警察 性質,是介於一般 軍隊 與 警察 之間,亦軍亦警的特殊軍事單位。 歷史 [ 編輯]

  6. 中華民國憲兵(英語:Republic of China Military Police,縮寫:ROCMP),為中華民國國軍中具有軍法、司法警察權力的執法部隊;其管轄機關原為直屬中華民國國防部憲兵司令部,2012年降編為國防部參謀本部憲兵指揮部,2021年5月後改為直屬國防部。

  7. 本部隸屬國防部,主掌國家安全情報、軍事警察,協力警備治安、衛戍首都、支援三軍作戰,依「軍事審判法」、「憲兵勤務令」規定,掌理軍事 (法)警察勤務;另依「刑事訴訟法」、「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兼理司法警察勤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