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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13年4月8日至1925年4月24日間存在的 中華民國國會 ,是指 中華民國 依據《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於民國二年(1913年)4月8日正式於 北京 成立的 立法機關 ,也被視為 法統 ,由參議院與眾議院共同構成,主要依據《臨時約法》執行議會權力。. 此外,第一屆國會 ...

  2. 5 天前 · 本文介紹的是中華民國的最高立法機關,關於2005年之前與立法院共同爲中華民國國會之機構,詳見「國民大會」;關於民國建國初期的國會,詳見「中華民國初年國會」;關於臨時約法會議通過設立但被袁世凱公佈總統令取代職權的立法機關,詳見 ...

  3. 民國初年,在華教會學校達六千所,在校學生三十萬名。 后来由于民族主義高漲,中国掀起抵制西方教會學校的運動。 國民政府成立後,西方教會學校須向 教育部 註冊,並不得強行開設宗教課程、強制宗教信仰及礼拜。

    • 改選與議事制度
    • 第一屆國會第一期常會(1913年4月8日-1914年1月10日)
    • 第一屆國會第二期常會(1916年8月1日-1917年6月12日)
    • 廣州國會非常會議(1917年8月25日-1922年6月)
    • 第一屆國會第三期常會(1922年8月1日-1924年12月13日)
    • 北京國會非常會議(1924年11月22日-1925年4月24日)

    按照《中華民國國會組織法》的規定,參議員任期6年,每2年改選1/3,改選方法為,在參議員當選時,通過抽籤將全體參議員分為三批,依次改選。眾議員任期3年,到期全體眾議員同時改選。在舉行眾議員大選時,參議院停會,待新一屆眾議院成立後再復會。 參眾兩院各設正、副議長1人。議長對外為一院(參議院或眾議院)之代表,對內負責維持該院秩序,整理議事,指揮並監督秘書長及屬下各職員。正、副議長的任期,參議院為2年,眾議院為3年。 參眾兩院各設三種委員會:全院委員會、常任委員會、特種委員會。 國會會期為每年4個月,如有必要得延長之。國會決議須兩院一致方能成立。兩院在議事中的關係為:甲院通過的議案移付乙院。乙院如通過議案,則諮送政府執行,並通知甲院。乙院如否決議案,應將否決之旨通知甲院,甲院不得在同一會期內再次提...

    1913年4月8日,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在北京正式召開,地點在原財政學堂。議員們首先公推議員中年事最高的雲南參議員楊瓊為臨時主席,此後數月內依法舉行議會議長選舉,中華民國大總統選舉。國會全院委員長林森,參議院議長張繼,副議長王正廷,眾議院議長湯化龍,副議長陳國祥。9月11日,通過熊希齡內閣名單。10月6日,兩院選舉袁世凱為中華民國第一屆正式大總統。10月7日,選舉黎元洪為副總統。10月10日,袁世凱正式宣誓就任正式大總統。 1913年7月,孫中山組織二次革命失敗。10月6日,袁世凱經國會選舉當選第一任正式大總統。11月4日,袁世凱以「叛亂」罪名下令解散國民黨,並開除國民黨籍的國會議員,導致國會由於人數不足無法運作而休會,袁世凱另行召集「政治會議」和「約法會議」,取代國會。1914年1月10日,...

    1916年6月,大總統袁世凱逝世,副總統黎元洪繼任為大總統,於6月29日宣布恢復《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和第一屆國會。8月1日,兩院議員519人舉行開會儀式,黎元洪行大總統宣誓禮,第一屆國會第一次恢復,此後至1917年第一屆國會第二次解散,稱為第一屆國會第二期常會。相對於第一期常會而言,國會組織並無變化。 1916年10月30日,國會選舉馮國璋為副總統。 1917年5月,大總統黎元洪與國務總理段祺瑞在府院之爭中,因就中國是否應當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對德宣戰案產生激烈衝突,段祺瑞內閣主張宣戰,而黎元洪表示反對宣戰。隨後,因國會反對段祺瑞內閣的宣戰方針,段祺瑞指使皖系軍人包圍國會,國會同段祺瑞內閣形成尖銳對立。5月19日,國民黨議員褚輔成提出提案,要求先行改組內閣,而後再討論對德宣戰案,該提案獲得將近...

    1917年5月發生府院之爭,總理段祺瑞被黎元洪解職,眾議院議長湯化龍也隨之辭職,吳景濂繼任眾議院議長。6月黎元洪邀請督軍團首領張勳進京調解,張勳逼迫黎元洪於6月13日解散國會。數日後張勳復辟滿清帝制並失敗,但段祺瑞主張「再造共和」,拒絕恢復國會,重設臨時參議院,另行選舉第二屆國會。 1917年7月,吳景濂、王正廷等響應孫中山護法號召,率領130多名議員南下廣州。8月25日,在廣州召開國會非常會議。選舉吳景濂、褚輔成為正副議長。9月1日,選舉孫中山為大元帥,唐繼堯、陸榮廷為元帥,開始護法戰爭。1918年4月10日通過《中華民國軍政府組織大綱修正案》,大元帥被七總裁代替,迫使孫中山辭去大元帥,離開廣州赴上海。 1920年11月,孫中山回到陳炯明控制下的廣州。1921年4月,部分國會議員在廣州再次...

    1922年4月爆發第一次直奉戰爭,直系曹錕吳佩孚控制北京中央政府,提出「恢復法統」,8月1日重新恢復第一屆國會,參議院議長王家襄,副議長王正廷,眾議院議長吳景濂,副議長張伯烈,並於1923年10月5日由第一屆國會選舉曹錕為大總統。 1924年9月15日爆發第二次直奉戰爭,10月23日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11月30日,段祺瑞臨時執政內閣司法部長章士釗令法庭檢舉賄選案。12月13日北京閣議下令取消曹錕憲法,並宣告臨時約法失效,消滅國會機關。

    1924年11月22日,反對曹錕賄選的279名國會議員在北京成立國會非常會議。1925年2月25日,國會非常會議議員開會,主由該會起草國民會議組織法。3月19日國會非常會議第三次宣言,主依據臨時約法解決國是,反對召開國民會議。 1925年4月24日,段祺瑞正式下達取消法統命令。長達十三年的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正式終結。4月26日非常國會議員擬在北京集議,反對取消法統,被警察驅散。

  4. 2024年4月25日 · 1946年初,政治協商會議決定,在增選代表、政府改組、憲草修正完成後,召開制憲國民大會。 1946年10月11日,由 中國國民黨 領導的 國民政府 宣布於11月12日召開制憲國民大會, 中國共產黨 、 中國民主同盟 等黨派拒絕參加。 國民大會為等待第三方面提交名單而延期3天,1946年11月15日制憲國民大會召開,與會者基本上是1936年選出的代表,《中華民國憲法》在此次會議中被通過 [9] 。

  5. 1 天前 · 建國初期由 北洋軍閥 為首的 北洋政府 領政,政治爭鬥不斷,此時 民主 與各種學術 思想 發展較帝制的時代開放。 1923年, 中國國民黨 總理 孫中山 提出「軍政、訓政、憲政」的進入 民主共和 憲政體制 的三步走路線,並於1924年正式訂立《 國民政府建國大綱 》。 [參3] [參4] [參5] 1928年6月3日 北伐 結束後,北洋政府被 中國國民黨 建立的 國民政府 取代,國民政府實施 以黨領政 的 訓政 體制,以推展經濟與文化的上 現代化建設 為重心,中華民國經歷黃金十年發展階段 [參6] 。

  6. 中華民國國家元首列表 列出 中華民國 自1912年開國 [註 1] 以來之歷任國家元首;包括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體制下之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 北洋政府 (正式名稱為中華民國政府)體制下之 中華民國大總統 、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體制下之 國民政府主席 ,以及 行憲 後於 中華民國政府 體制下之 中華民國總統 等,惟不包含 護法軍政府 (正式名稱為中華民國軍政府)及 汪精衛政權 (又稱汪兆銘政權,正式名稱為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等不受廣泛承認政權之元首。 中華民國首任國家元首為臨時大總統 孫中山 ,行憲後首任國家元首則為總統 蔣中正 。 目前,中華民國之國家元首為總統 賴清德 。 臨時政府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