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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是一種常見於兒童的疾病,通常由腸病毒如柯薩奇病毒和腸病毒71型引起。腸病毒71型引致的手足口病備受關注,是因為它較有可能引致嚴重併發症(如病毒性腦膜炎、腦炎、類小兒麻痺癱瘓等),甚至死亡。在香港,手足口病的 ... 衞生防護中心
手足口病主要透過接觸患者的鼻或喉嚨分泌物、唾液、穿破的水疱或糞便,或觸摸受染污的物件而傳播。
患者在病發首星期最具傳染性,而病毒可在其糞便中存活數星期。
約 3 - 7 天
大部份患者病徵輕微並在 7 - 10 天內自行痊癒。
病發初期通常會出現發燒、食慾不振、疲倦和喉嚨痛。發燒後 1 - 2 天,口腔會出現疼痛的水疱,這些水疱初時呈細小的紅點,然後會形成潰瘍。潰瘍通常位於舌頭、牙肉以及口腔的兩腮內側。另外,手掌及腳掌,甚至臀部及/或生殖器亦會出現不痕癢及有時會帶有小水疱的紅疹。
手足口病患者亦可能沒有病徵,或者只出現皮疹或口腔潰瘍等病徵。
患者痊癒後,會對相應的腸病毒產生抗體,但日後仍可感染由其他腸病毒引致的手足口病。
上述只供參考。如須詳細資訊, 請諮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