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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就質詢的四個部分答覆如下。 (一)食環署一直十分關注食肆及店鋪違例擴展營業範圍的問題。 為打擊有關的違法行為,該署除定期派員巡查外,亦會不時進行突擊檢控行動。 該署在過去五年(二 八年至二 一二年九月),就食肆非法擴展營業範圍進行檢控的數字載於表一。 食環署亦不斷檢討規管食肆非法擴展營業範圍措施的成效,並推出針對性政策,打擊位於非法擴展營業範圍情況嚴重的地區並持續違例擴展營業範圍的處所,以加強規管效能。 這些措施包括 : * 加強巡查及採取針對性的執法行動; * 加快處理檢控程序及加快執行暫時吊銷及取消牌照的處分; * 有關食肆在等候上訴聆訊期間,考慮不暫緩執行暫時吊銷或取消牌照的決定,以遏止有關食肆在等候上訴結果期間繼續違規營業;以及.
最近,食物安全中心化驗了十九款午餐肉罐頭食品,並發現其中兩個樣本「上海梅林牌B2午餐肉(低鈉)(340克)被檢出含微量硝基呋喃類代謝物,食物安全中心的發言人指食物含有此等物質,屬不理想。. 另外,國家質檢總局則發現一款「品客牌薯片」含有溴酸 ...
灼傷通常由於觸及高溫的鍋子或爐,以及被熱水或油濺射而起。 良好的廚務管理對於防止灼傷來說至為重要。 盛載熱水或油的容器應擺放妥當,不可盛載過滿。
香港海關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今日(九月二十五日)舉行聯合記者會,匯報最新非法進口生肉、家禽及蛋類等受規管食物相關案件數字,並提醒市民切勿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入境香港。 海關於本年度首八個月於陸路邊境口岸的旅客渠道查獲的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案件數目達1 300宗,超過二 二三年全年的1 019宗,亦比去年同期增長一倍,反映這類案件在近期有明顯增加的趨勢。 食安中心表示,市民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進入香港,除了會被檢控外,亦需留意這些食物在旅途中可能因不適當貯存(例如不當溫度或不潔包裝)而令致病細菌滋生,增加食物安全及個人健康的風險。
食物環境 生署(食環署)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八日)提醒市民,在北風凜冽,開懷享用熱氣騰騰的火鍋-『打邊爐』時,須注重食物安全,以免影響健康。
限制供應類別的食品包括加工或醃製的肉類,例如煙肉、火腿、香腸和午餐肉等。 生署的《二至六歲幼兒營養指引》則建議學前機構多選用新鮮且健康食材,避免用加工肉製品(如火腿、煙肉、腸仔和午餐肉等)。
2023年1月6日 · 藥物方面,旅客攜帶受管制藥物入境或出境,需要出示由衞生署簽發的許可證,否則可能被檢控,而有關物品亦可能被檢取。 然而,若旅客在其個人隨身行李內攜帶藥物以供合理自用,可獲豁免領取許可證。 此外,若有關藥物被列為危險藥物、抗生素或第一部毒藥,亦須受《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抗生素條例》(第137章)或《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規管,須獲醫生處方才可攜帶過關。 另類吸煙產品方面,根據《2021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任何人士進口、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草本煙及任何相關的器具、零件及配件,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