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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5月14日 · 1979年有社工自發組織協助艇戶到港督府請願,租了兩架旅遊巴,卻在紅隧出口被警方拘捕,以《公安條例》檢控。事件中,11名社工被判留有案底,馮可立是其中一人。當年的社工,火爆 ...

  2. 2017年11月10日 · 阿武出獄後積極找工作,申請表要填寫「有無案底」,他如實填「有」。 「我犯過法,誠信是零分,如果再說謊,就會變成負數,永遠回不到頭。 」僱主一看表格,即刻叫他回去「等消息」,其實就是「無消息」。

  3. 2017年11月11日 · 撕下「罪犯」標籤. 自踏入監獄那刻,在囚人士要經歷很多的心理關卡。. 懲教署臨牀心理學家洪雪蕙說,判刑後,要放下外面的一切,在獄中安頓。. 出獄前,又要告別獄中的一切,準備重返社會。. 她關注到,不少囚友在釋放前,會陸續有擔心浮現:能否適應 ...

  4. 2018年5月27日 · 價低者得 扼殺發揮空間. 「社工應該有好多無限的可能。. 」Eddie說。. 在一筆過撥款制度下,Eddie認為社會工作不會有太大的發揮發間︰「在這個制度下,幾乎都是價低者得,於是大家便鬥低人工、鬥平,一個project結束了,又要再寫proposal,見過有同事的服務 ...

  5. 2022年7月18日 · 實習記者 廖靖嵐. 李浩賢 譚志榮 周耀恩. 不少因反修例入獄的年輕人的學歷較高,亦有一定的學術成就。. 或有人選擇踏上和阿金一樣的路,退學轉而投身職場;但也有年輕人即使困難重重,仍選擇追求學業,重投校園。. 但他們經歷過法律制裁,又很可能 ...

  6. 2017年7月21日 · 「最後覺得自己好無力。 我以前寫文,主要想消除偏見,但是沒有留意法律上的問題。 現在很視乎我有沒有膽量,呼籲大家正視一條不太正確的法例。 警方以《刑事罪行條例》第 147條「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別人」,拘捕賣淫少女。 問題是,此法例需要「在公眾地方或在公眾可見的地方」,「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別人」。 男性性工作者互助網絡的「午夜藍」項目幹事倪德健說來氣忿:「法例目的是希望減少性交易對公眾人士的影響,不能在街招客,客人也不能隨意撩人。 2010年,曾有人在高登論壇上寫道:「我哋要學猶太人炸咗中聯辦#fire#」,貼文的會員後來被控告「有違公德罪」,終審法院法官在2014年的判決表示,「互聯網是一種媒介,而非一處地方。 」否定互聯網為公眾地方。

  7. 2018年5月28日 · 施少鳳退休後仍然關心社工事。. 施少鳳,社工界稱她為「阿施」,是八、九十後社區發展的老前輩。. 從1981年開始做社工,在屯門、天水圍新發展區做地區開荒社工,一直做到退休,都沒有離開過社會工作的領域,累積了多年的經驗。. 阿施說,社會工作是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