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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1月7日 ·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一月七日)呼籲市民不要食用一款日本進口的麵包產品,因為有關產品可能含霉菌。 業界如持有受影響批次的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2. 2017年10月17日 ·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月十七日)公布,一個英國進口的預先包裝冷藏麵包蟹樣本被檢出金屬雜質鎘含量超出法例標準。 有關產品資料如下: ...

  3. 2023年3月28日 · 香港時間21時23分.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呼籲市民不要食用一批預先包裝冷藏乳豬火腿,因為有關產品可能受致病菌李斯特菌污染。 業界如持有受影響批次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4. 香港海關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今日(九月二十五日)舉行聯合記者會,匯報最新非法進口生肉、家禽及蛋類等受規管食物相關案件數字,並提醒市民切勿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入境香港。 海關於本年度首八個月於陸路邊境口岸的旅客渠道查獲的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案件數目達1 300宗,超過二 二三年全年的1 019宗,亦比去年同期增長一倍,反映這類案件在近期有明顯增加的趨勢。 食安中心表示,市民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進入香港,除了會被檢控外,亦需留意這些食物在旅途中可能因不適當貯存(例如不當溫度或不潔包裝)而令致病細菌滋生,增加食物安全及個人健康的風險。

  5. 為盡量減低對食物選擇的影響,政府在引入營養資料標籤制度時,設立了一個適用於銷售量較少的預先包裝食物豁免制度。 如果預先包裝食物每年在本港銷售量為30 000件或以下,則食物製造商/進口商可向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申請豁免,無須為該食物加上營養標籤。 如銷售量在一年內未有超出30 000件的豁免限額,製造商/進口商可申請續期。 這豁免制度並不適用於嬰兒配方產品、較大嬰兒及幼兒配方產品及預先包裝嬰幼兒食物。 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附表6第2部,獲豁免在食物包裝提供營養標籤的豁免享有人,必須遵守就豁免所適用的預先包裝食物施加條件,包括獲豁免食物的包裝須加上特定標貼,以表明其豁免資格,不得在獲豁免產品的標籤上或任何宣傳品中就該等食物作出營養聲稱等。

  6. 2021年4月28日 · 香港時間19時26分.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四月二十八日)呼籲市民不要食用一款新西蘭進口預先包裝冷藏西蘭花,因為有關產品可能含有毒植物蒼耳的種子。 業界如持有受影響產品,應停止使用或出售...

  7. 食安中心呼籲市民不要食用一款可能受李斯特菌污染的預先包裝冷凍煙三文魚. 僱主僱員應預先訂立颱風及暴雨情況下的工作安排. 國家主席出席禮賓府家宴(附圖 /短片). 香港海關偵破體內藏毒案件並檢獲約一百二十萬元懷疑可卡因(附圖). 國家主席視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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