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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月19日 · 行政會議成員兼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日前提出針對英國給予持BNO港人居留英國及申請入籍權利北京可採取反制措施透過人大釋法撤銷這些港人的中國國籍也可令他們失去香港永久居民身分需要在港重新住滿7年才取回永久居民身分但她建議應在港

  2. 2023年1月5日 · 這是人大常委會對港區國安法的首次解釋進一步明確了相關條款含義釐清法律界限為順利實施國安法維護特區憲制秩序以法治凝聚社會共識提供了規範引領與解決問題的規範路徑有助進一步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機制

  3. 2022年11月30日 · 防止外國干預香港事務明顯是港區國安法立法目的之一容許海外大狀來港處理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並非合適做法人大常委就此行使立法解釋權並非代替香港司法機構判案而是完善國安制度建設精準操刀避免大範圍一刀切可以減少對本港司法傳統的影響一邊牢牢維護國安一邊方便香港繼續發揮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司法優勢推動國際法律爭議解決中心建設為國家發展出力。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4. 2022年11月28日 · 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 李家超將提請人大釋法 指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影響深遠 提請釋法屬必然」 (19:24) 圖1之1 - (曾憲宗攝) 律政司反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參與國安案件,終院拒絕為此批出上訴許可。 特首李家超表示將建議人大常委會釋法釐清沒有全面本地執業資格律師可否處理國安案件。 被問是否「輸打贏要」,李家超認為,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已舉行會議,經審視理據後,決定若終院上訴許可不獲批,就應建議釋法。 他又指在港未有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案件影響深遠,故「必然作出呢個決定」,形容今次釋法屬「針對一種人士、一個問題」。

  5. 2023年1月16日 · 大律師公會則呼籲特首及國安委,要謹慎行使相關權力。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就指,法院詮釋《基本法》時會格外審慎。 林定國指人大釋法是釐清有關條文的原意和目的而所解釋的國安法第14條及第47條完全符合普通法下國安事宜由行政機關而非司法機構作出最終決定的原則。 他強調,在釋法後,特首及國安委並不會行使審判權或職能。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就指,法庭因應情况所需,可給予成文法律與時並進或「更新」的詮釋,以涵蓋自有關法律最初訂定後發生的變化,但相關詮釋須符合立法原意,同時不會強行扭曲法律條文文意。 他又認為,不應誇大法院制定法律的角色,強調在大部分審理的案件中,法庭的工作是詮釋及應用成文法律,或是引用適用於處理庭上爭議的案例,又指法院詮釋《基本法》時,會格外審慎。

  6. 2022年12月22日 · 今次人大釋法是港區國安法實施約一年半之後的首次釋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當然不可能只是僅僅解決國安法案件可否聘請海外大律師的問題還有兩個情况同樣值得重視一是中央已要求行政長官就國安法實施情况提交報告二是落實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的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的要求相信人大釋法會全面檢視國安法的實施情况並結合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既確保國安法得到完整準確不折不扣的貫徹實施確保國家安全得到有效維護也盡可能使一些本來可以在特區司法體系內解決的問題毋須通過人大釋法解決。 這也是本人的希望。 作者是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

  7. 2022年12月31日 · 即時港聞. 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 陳國基稱支持人大釋法 香港律師會指人大毋庸置疑有法定權力釋法 (12:41) 圖1之1 - (資料圖片) 特區政府早前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海外律師能否參與處理危害國安案件而釋法人大常委會昨日解釋港區國安法第14及47條。 政務司長陳國基今日(31日)於facebook發文指,歡迎及支持釋法,會繼續竭力全面有效履行《港區國安法》下的重責。 他表示,有關釋法可令國安法相關條文含義和立法原意更清晰,讓特區各機關能更準確理解和履行法例,以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以及維護憲制秩序。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麥美娟亦表示,支持人大釋法並會盡力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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