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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廈保安人員須知. (中文版本 - PDF) 手冊可在委員會、民政事務總署各區諮詢服務中心及警務處牌照課索取。. 部分資料以 Portable Document Format (PDF) 檔案格式儲存,. 須用 Adobe Acrobat Reader 來觀看或列印。. 保安公司牌照目錄. 管理委員會主頁. 保安局. 辦公室電話.
保安主任. 若貴公司目前沒有保安主任,警方強烈建議貴公司委派一位合資格人士,全職擔任保安主任,專責統籌所有保安事宜,並與當區警署保持聯繫,讓警方可隨時掌握任何潛在的保安危機。 附錄: 炸彈恐嚇記錄表. 香港警務處- 樓宇及個人保安一般指引.
保安工作類別的持證人 凡年滿18 歲並有意申請保安人員許可證的人士,可免費索取本指引及申請表格。 填寫表格前,請細閱本指引及夾附的「簽發保安人員許可證準則」。 如申請人需要其他資料或索取申請表格,請在辦公時間內與警務處牌照課人員聯絡:
2019年10月29日 · 保安人員的基本職業操守與道德修養. 第一、企業保安人員有必要做到公正無私,而且緊記公司針對每位職工所指定的作業原則,別的,不僅要自己嚴格履行,還需求監督其他作業崗位的人員一同履行。 第二、假如是生產廠家的保安人員,保證貨品、產品在運輸出門的時分,能夠經過憑條等相關物品,不能發生被盜現象。 第三、任何作業的保安人員在QAS訓練後,都會對車輛具有了必定的知道,相關常識,這樣能夠協助和指揮業主的車輛停放。 第四、保安人員需掌握關於安全消防方面的常識以及經濟避險常識,而且在發生了突發事件以及意外事故之後,有著必定的組織能力,能夠將無關緊要的人組織起來,進行緊急疏散。
保安工作. 香港法例第460章《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 (“條例”) 授權保安及護衞服務業管理委員會 (“委員會”)簽發保安公司牌照。 而警務處處長 (“處長”) 則獲授權簽發保安人員許可證 (“許可證”)。 僱主及僱員均須遵守條例內容,任何人如違反條例規定,即屬犯罪。 僱主應注意的條例相關內容 (條例亦適用於業主立案法團) 除已經獲發保安公司牌照的公司外,任何人均不得提供、答允提供或自認正在提供任何人員為他人擔任有報酬的保安工作。 (條例第11 (1)條) 任何人均不得授權或要求並未持有有效許可證的人為他擔任有報酬的保安工作。 如住所佔用人僱用保安人員於該住所擔任保安工作者則不在此限。 (條例第12條)
由1996年月6日1日起,所有保安員或大廈管理員,都必須領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保安人員許可證(俗稱藍咭),方可為他人擔任有報酬的保安工作。 保安人員許可證的有效期一般為5年,申請及簽證費合共港幣160元。
保安人員許可證申請程序. 凡為他人執行保安工作以賺取酬勞的人士,均須申領許可證。. 所有申請必須遞交警務處處長(下稱「處長」)審批。. 處長會考慮申請人是否適合擔任某一類的保安工作。. 有刑事記錄的申請人,不一定會被視為不合適的人選,處長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