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0年10月19日 · 什麼是勞工保險? 勞工保險簡稱「勞保」,是坊間俗稱,正式名稱是「僱員補償保險」 (Employees’ Compensation Insurance),勞保保障僱員因工意外受傷,甚至死亡,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職業病時,僱主有能力履行責任支付補償。 點解僱主要買勞工保險? 是否必須? 是否受勞工條例規管?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所有僱主必須投保「僱員補償保險」,以承擔僱主在法律(包括普通法)之下的責任,否則不得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而且是不論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全職或兼職。 如果僱主沒有買會如何? 對於僱主來說,沒有為員工買勞保屬違法行為,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 HK$10 萬元及監禁 2 年。 同時需向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支付附加費。

  2. 確保保單的保障範圍包括所有僱員,當僱員的數目增加時,應盡快通知保險承保人。 向保險承保人就僱員的收入及其工作的職責提供詳盡的聲明。 列明僱員的一般工作地點。

  3. 勞工保險提供的是甚麼保障? 勞工保險的保障範圍包括僱員因工作時遇上意外傷亡帶來的醫療費用、殯殮費,以及死亡、永久或暫時喪失工作能力補償等,因應情況賠償金額有不同,根據 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 282 章) 列明各情況的最高補償金額。

  4. 僱員補償保險(俗稱「勞保」)以承擔僱主在法律(包括普通法)下的 責任,否則不得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不論其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 短、全職或兼職、長工或臨時工。

  5. www.labour.gov.hk › tc › index勞工處 - 首頁

    跳至主要內容 createHeader(); 我想了解 公共服務 最新消息 最新動向 新聞公報 其他活動 最新動向 更多 新聞公報 更多 其他活動 更多 熱門瀏覽 熱門話題 刊物 宣傳及推廣 其他資料

  6. 《重要事項》 條例規定的最低投保金額,並不代表相關人士在《僱員補償條例》及普通法方面須承擔的全數法律責任的上限。 因此,相關人士應小心評估有關的風險並尋求承保人的專業意見,以決定是否有需要投保比法定要求較高的金額。 呢方面係同MPF有D唔同. 申報僱員收入. 香港以外的地方工作或公幹. 次承判商 (Sub contractor) 工程工作. 所以買勞工保險, 真正值得花時間去比較搵邊間香港勞保保險公司好, 第一 就係勞保報價保費 / 價錢, 就係勞保保單既售後服務, 呢兩樣亦都係勞保王的優勢!! 因為勞保王收到你公司的報價資料後, 我地就會用最快速度去幫你比較不同保險公司的 報價, 再話俾你知邊間保險公司個勞工保險價錢 / 報價最適合你公司!

  7. 網路安全保護措施. 各地辦事處地址電話. 地址: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總局). 總機: (02)2396-1266 電腦語音答詢服務: (02)2192-1000. 本局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2:30、13:30~17:30. 各縣市辦事處櫃檯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7:30. 各地辦事處電話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