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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是1860年清朝於英法聯軍攻佔北京後在北京分別與大英帝國、法蘭西第二帝國、俄羅斯帝國各自簽訂的戰敗條約。

  2. 2022年6月29日 · 北京條約》—— 割讓九龍 1860年的中英《北京條約》是第二次鴉片戰爭(1856 - 1860)英法聯軍攻佔北京後,清政府與英、法、俄分別簽訂的條約之一。

  3. 本圖攝於1900年1月15日 港督府 ,赴 廣州 就任 兩廣總督 的 李鴻章 船經香港,與 香港總督 卜力 談論 九龍寨城 ;同年7月被召回斡旋 辛丑條約 ,船再經香港, 卜力 挽留 李鴻章 留任以確保 東南互保 [1] [2] 香港割讓 ,指香港於1842年至1898年, 满清 先後 ...

  4. [38] 1860年10月火燒圓明園清廷受震懾,英國駐華全權特使額爾金伯爵(又譯伊利近)藉機在《北京條約》加入新條款——割讓(「永租」)九龍半島 界限街以南部份。

  5. 戰事以簽訂《北京條約》,中方割讓九龍半島予英國作結。 條約內容包括把鴉片貿易合法化、開放天津為條約港,以及容許英國船隻運載賣身勞工至美洲。

  6. 割讓九龍司」(即九龍半島南區)給英國, 就是《北京條約》的規定。 英國擬將九龍半島納入香港殖民地範圍. 1. 在對香港的好處中,我認為首先是可以防止其他強國佔領九龍,或 者更令人擔憂的,由不懂秩序、不守規章、蔑視中國管轄權、不正當的 移民們佔領九龍。 我相信,我們有時有機會在該處行使權力,正是由於 沒有這類人。 另一個要點是,要準確規定我們港口的範圍,以及隨之而來的我們 行使管轄權的範圍。 我曾親自聽到,一個美國商人在談話過程中詢問我 們對在九龍海岸附近拋錨的外國船舶行使權力的問題。 而且,無論正確 與否,我們一直在行使這一權力。 我認為最可取的是,不要忽略消除對 此表示懷疑的機會。 如果我設有搞錯的話,習慣法裁判權正在消亡;在涉及到海而不是 江河的案件中,海事法裁判權已開始使用。

  7. 北京條約》係1860年(大清 咸豐十年)10月18號,第二次鴉片戰爭戰敗國大清帝國響北京同英國、法國、俄羅斯帝國簽訂嘅不平等條約,清朝代表係欽差大臣奕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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