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南京條約》(英語: Treaty of Nanking [2] ),又稱《江寧條約》或「《萬年和約》」 [3],是清朝首個因對歐美國家戰敗而簽訂的條約。 主要條款是清朝 割讓香港島 和開放 五口通商 ( 廣州 、 福州 、 廈門 、 寧波 和 上海 )。

  2. 南京條約》(英語: Treaty of Nanking[ 2 ]),又称《江寧條約》或“《万年和约》” [ 3 ],是 清朝 首個因對 歐美 國家戰敗而簽訂的 條約。 主要條款是清朝 割讓香港岛 和開放 五口通商 (廣州 、 福州 、 廈門 、 寧波 和 上海)。 清朝 道光 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對 大英帝国 的 第一次鸦片战争 中战败。 雙方代表在 江寧府 静海寺 (今 南京市 鼓楼区)谈判,并在泊于江寧府 下關 江面的英军旗舰 汗華囇號 上签署《江寧條約》,即《南京条约》。 1943年, 中華民國 国民政府 分别与英國簽訂《中英關於取消英國在華治外法權及其有關條約與換文》 [ 4 ] 、与美國簽訂《中美新約》,廢除一些 不平等條約 內容,例如 領事裁判權。

  3. 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是1860年(咸豐十年)清廷於英法聯軍攻佔北京後在北京分別與大英帝國、法蘭西第二帝國、俄羅斯帝國各自簽訂的戰敗條約。

  4. 2022年6月29日 · 8月29日,停泊在南京江寧府下關江面的英國軍艦「漢華麗號」上,清廷欽差大臣耆英、伊裏布、兩江總督牛鑒和英國王室全權代表、陸軍中將璞鼎查 ...

  5. 南京條約. 又名: 江寧條約. 白門條約. 大清帝國、英國.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1842年8月29日於江寧府. 虎門條約. →. 本條約於一八四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在香港交換批准。 本條約收錄於《海關中外條約》,卷1,頁351-356;又《道光條約》,卷1,頁34-37。 英文本見《海關中外條約》,與漢文本載在同頁上。 本條約原無名稱,通稱「江寧條約」或「南京條約」;據《道光條約》,又稱為「白門條約」。 : · · ·. 橫排原文. [編輯] 茲因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來之不和之端解釋,止肇釁,為此議定設立永久和約。

  6. 南京條約》(Treaty of Nanking),又稱“萬年和約”、“白門條約”、“ 江寧 條約”,是 中國近代史 上第一個 不平等條約。 該約於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欽差大臣 耆英 、 伊里布 與英國代表 璞鼎查 在停泊於南京下關江面的英艦 皋華麗號 上籤訂,標誌著 第一次鴉片戰爭 的結束。 《南京條約》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國:(1)割讓 香港島;(2)向英國賠償鴉片煙價、商欠、軍費共二千一百萬銀元;(3) 五口通商,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允許英人居住並設派領事;(4) 協定關稅,英商應納進出口貨稅、餉費,中國海關無權自主;(5)廢除 公行制度,準許英商在華自由貿易等。

  7. 南京條約. 又名: 江寧條約. 白門條約. 大清帝國、英國.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1842年8月29日于江寧府. 虎門條約. →. 本條約於一八四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在香港交換批准。 本條約收錄於《海關中外條約》,卷1,頁351-356;又《道光條約》,卷1,頁34-37。 英文本見《海關中外條約》,與漢文本載在同頁上。 本條約原無名稱,通稱“江寧條約”或“南京條約”;據《道光條約》,又稱為“白門條約”。 姊妹计划: 百科 · 粤典 · 图册分类 · 数据项. 横排原文. [编辑] 茲因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來之不和之端解釋,止肇釁,為此議定設立永久和約。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