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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計劃成員如向受託人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藉此提早提取強積金,可被檢控。 積金局會主動抽查申索個案,如有懷疑,會作出調查及採取 執法行動 。

  2. 強制性供款是指僱主依據強積金的供款條文第 7A(1)(b) 和第 7A(2)(b)條的法定責任而作出的供款,並不包括其他供款如根據該條文第 11 條僱員經僱主作出的自願性供款。

  3. 2020年10月15日 · 在年滿退休65歲後怎麼樣取回強積金?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提早取回強積金?本文將介紹不同情況下取回強積金所需的條件和步驟,並解答一些關於強積金的常見問題。

  4. 2021年10月11日 · 按強積金法例規定,只要計劃成員年屆65歲,提取強積金(MPF)時可選擇三種方法:分期提取、一筆過提取、或保留在強積金(MPF)計劃內繼續投資。. 三種方法都需要計劃成員將填妥的申請表格 [MPF (S) – W (R)] 及所需證明文件交予相關的受託人處理。. 需要留意 ...

  5. 2024年3月22日 · 一般情況下,《強制公積金計劃條例》要求,只有計劃成員年滿65歲時,才能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累積的強積金,旨在確保成員退休後仍享有生活保障。 提取強積金步驟需要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及 基於已達到65歲退休年齡或提早退休的理由而申索強積金累算權益(權益)的表格 。 詳細提取強積金的方法及注意事項請瀏覽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網站 。 6個能提早領取強積金的特殊情況. 不過,強積金法例規定亦指出,如合符以下6種特別情況 2 的計劃成員,亦可提早提取強積金: 瀏覽FWD網上保險平台. 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所需文件及表格. 如符合以上特別情況,需準備以下所需文件以便提早提取強積金: 合資格的強積金提取方式 3 有3種,包括: 一筆過提取. 分期提取. 全數留在強積金內繼續投資.

  6. 2022年2月20日 · 據《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 》,只有符合特殊情況,才可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 以下,《經一》為讀者整理了六大可提早領取強積金的情況,以及申請提早領取的程序供參考。 閱讀全文. 可提早提取強積金MPF的6大情況. 提取強積金1. 提早退休. 當打工仔年滿60歲並已經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及作出法定聲明表示自己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即可選擇以一筆過或分期的方式提早提取強積金。 不過,即使打工仔於60歲時提取強積金,之後仍可以再次工作。 惟打工仔仍未夠65歲,再次受僱後需要重新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提取強積金2.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如果打工仔打算移民,亦可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 不過,申請人必須作出聲明,表示已經或將會離開香港,並會到其他地方居住,且無意作為永久性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再定居。

  7. 強積金 法 例 規定,計劃成員年滿 65 歲 (符合法例訂明的特定情況 除外) 才可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累積 的強積金。 當計劃成員年滿65歲,可選擇以下其中一個方法處理強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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