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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安樂死的議題,始終沒有定論。 醫學與法律,追求的是生命的延續希望,還是必須尊重人的自主權利? 人類一定條件下,在長期劇烈的痛苦中 ...

  2. 2014年7月19日 · 英國上議院周五(18日)辯論安樂死法案」,即絕症患者是否被允許在他人協助下結束生命。 按照英國現行法律,如果醫生或任何他人協助某人 ...

  3. Positive ways. Negative ways. 在安乐死的讨论中,还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垂危病人的安乐死。 这里,安乐死只不过使死亡时间稍稍提前一些。 2、非垂危病人的安乐死。 若不进行安乐死,病人可以存活相当长时间,并且不一定自觉痛苦,但他的生活质量是低下的,对社会家庭是一个负担。 例如畸形或发育不全的婴幼儿或患不治之症但尚未处于垂危阶段的病人,以及植物人等。 安乐死: 积极安乐死(药物,加速,费用高昂),消极安乐死(放弃治疗,自然死亡) 在癌症晚期,无法治愈的疾病面前,病人自愿+医生评估;自我申请 (可做决定)

  4. 安樂死 (英語: Euthanasia源自於 希臘語: εὐθανασία,「好的死亡」; εὖ 為「好的」, θάνατος 為「死亡」)是一種有意地結束生命以減輕人的 痛楚 或 痛苦 的行为或措施 [1][2],一般用于在个别患者出现了无法医治的长期显性症病,因病情屬於不治之症或到了晚期,对病人的生理和心理造成极大的负担,病人或其家屬不愿讓病人再受病痛折磨,经过医生和病人(或其家屬)双方同意后而采取了结生命的措施。 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安樂死法律。 英國上議院 醫學倫理 專責委員會 將安樂死定義為“為了結束生命而進行的蓄意干預,以減輕頑固的痛苦” [3]。 在 荷蘭 和 比利時,安樂死被理解為“醫生應患者要求終止生命” [4]。

  5. 2019年1月2日 · 「死亡權利公投」所倡議的「安樂死」,則是「意識清楚的重症病人經由諮商團隊評估,取得共識後,可由醫療團隊協助進行死亡措施」,將執行角色明確賦予醫療團隊。 即使執行面上不同,這些主張的共同精神仍在於確保病人自主,以及所謂的尊嚴。 只不過,在國情上,較難跨越的依舊是「加工致死」的倫理爭辯。...

  6. 2024年8月14日 · 自願輔助死亡 (英文:Voluntary Assisted Dying,簡稱 VAD,中文簡稱: 安樂死) — 自從澳洲把 VAD 合法化以來,已有超過 2,460 名澳洲末期病人選擇以這種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 Go Gentle Australia 是一個澳洲慈善組織,由知名廣播員 Andrew Denton 在 2016 年創立,他們爭取人臨死前,應有權選擇適合自己的照料方式的權利。 2024 年 8 月 12 日,Pauline McGrath 在國會大廈舉行的 Go Gentle Australia 報告發佈會上,講述自己的丈夫如何受惠於 VAD。 Credit: AAP Image/Supplied by Go Gentle Australia, David Beach.

  7. 2017年7月14日 · 這集相對論 udn debate邀請經驗豐富的辯士張哲耀、鍾岳,透過辯論短片,思考正反立場並逼近爭議核心。 正方發言人張哲耀,曾獲2015國際華語辯論邀請賽最佳辯手,並擔任中華辯論推廣協進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