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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7月28日 · 此致的意思代表:寄信人要表達事情到此結束,只有後稱式公函信才會用到結束語。 署名 由於公函是正式文件,建議寄信人要寫上全名,也可寫上寄信人的機構和職稱。

  2. 2014年7月22日 · 書信的應用範圍相當廣泛,舉凡日常生活裏面與親朋友好抒情、議論、商討、交涉、祝賀、慰問,或是由於特定的事務,需要與外間的團體機關有所溝通接觸,如查詢、投訴、訂購貨物,以至團體之間需要解決業務往還上的種種問題等,都有可能用上書信這種應用文體。 書信大致可分為私函和公函兩大類。 凡是以個人為中心,就個人日常生活裏所發生的事情,與身邊有關係的人相互往來所使用的書信,屬於私函。 個人與團體或者機關團體之間,因為要解決行政公務上的種種問題而使用的往來信件,則屬於公函。 所謂機關團體,一般所指的是政府機構、工商機構、以及公營事業機構。 一般而言,私人發出的信函,通常都包含稱謂、啟首語、正文、收結應酬語、信末祝頌語、署名和日期七個部分。

  3. 「致」是送達的意思,「此致」就是「以上這些內容要送達某某人」的意思,因此「此致」之後,一定要接著寫上收信人的姓名。 如果書信開頭已經落了上款,則正文之後就不應該用「此致」來結束,否則就會重複出現兩次收信人姓名;只有當書信以「敬啟者」接以正文開頭,才能用「此致」作結,把上款挪到「此致」後面;這是標準公函的常用格式。

  4. 式和用法,一般學生雖然知道要使用「敬敗者」、「敬覆者J 等做事語作開始,不過卻常常 忘了於正文之後,要寫上收束語和收信人稱謂,以為「敬敢者」已可代表收信人。

  5. 2017年3月26日 · 其實,「此致」的用法是從古法傳承下來的,那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這裡的「此」,指代的是前文,起的作用是概括,「致」在這裡其實指的是「盡」,也就是「結束」的意思,「此致」二字連用,就是在表達「我要說的事情到這裡就結束了」。

  6. 2018年4月11日 · 「此」、「致」連用,表示「要說(寫)的已經說(寫)完」,作用在於煞尾。 煞尾語後,另寫祝頌問安語。 常見的如「此致,即請道安。 」「此致,並頌時綏。 」「此致,即頌近好。 」此種用法,在魯迅先生信中經常出現。 其四,只用「敬禮」。 這裡雖無「此致」,但明眼人一看便知,「敬禮」即在此致敬之意。 毛澤東、周恩來的書信中,此種用法甚多。 人們習慣上將這裡的「敬禮」另起一行頂格寫,毛澤東則多是在次行空兩格。 前者相當於提行,後者則無異另起一段,都表示尊重。 而毛澤東將「此致」與「敬禮」連用時「敬禮」則必頂格寫。 其五,「專此」。 專,強調單獨、專一。 此,即這些。

  7. 2023年10月26日 · 「致」是送達的意思,「此致」就是「以上這些內容要送達某某人」的意思。 因此「此致」之後,一定要接著寫上收信人的姓名。 只有當書信以「敬啟者」接以正文開頭(發端語),才能用「此致」作結(收束語),把上款挪到「此致」後面;這是標準公函的常用格式。 另一種類似寫法,是用於覆函的。 發端語用「敬覆者」,收束語就用「此覆」。 不過近年國內對「此致」有另一種看法。 國內寫信,常在末尾寫 “此致”,另起一行寫 “敬禮”,後面用感嘆號,這已經成為一種格式。 國內認為,「致」者,盡也,含有無保留地給予或呈獻之意。 因此「此致」的意思是「上面的話都說與你了」,上面的話講完了,信的主要內容到此為止了。 而 「敬禮」表達敬意。 不過要留意,這種說法未獲香港教育局納入使用。 因此同學們盡量不要這種寫法。

  8. 2017年3月17日 · 一封信的內容寫完了,人們常提行在靠前位置寫上"此致",然後,再提行在靠近中間位置寫上"敬禮。 "此致、敬禮後面一般不加標點,這似乎已經成為一種固定格式。 敬禮好理解,"此致"是什麼意思呢? 這就要弄清"此致"的含義和作用,"此"是指前面信中所寫的內容,(寫回信末尾用此復,下通知末尾用此通知,發命令末尾用此令,發布告末尾用此布。 )"此"字在這裡的作用在於概指前文,了結全篇。 "致"含有無保留地給予呈獻之意。 "此致"兩者連用,譯成白話就是"上面的話說完了",或者是"要說的話都說與你了"。 這樣,"此致"表示的是一封信的煞尾,而不是敬禮的動詞,兩者之間不存在動賓關係。 為此,應在"此致"後面加上句號。 ... 此外,我們寫介紹信,也常在末尾寫上"此致"、"敬禮",或加上"請接洽為荷"。

  9. “此”字在於概括全文,了結全篇;”“致”者也,“此致”二字連用,意思是上面的話說完了,它是信的結尾詞。 書信 中的“ 此致敬禮 ”,“此致”指的是前面的內容講完了,而並不是針對後面的“敬禮”而言。 “此”指的是前文內容,例如:寫回信時,末尾用“此復”;下通知時,末尾用“此通知”;發布命令時,末尾用“此令”。 這些都是 煞尾 語。 “此”字的作用在於概指前文,了結全篇。 “致”字即“盡”或“與”講,含有無保留地給與或呈獻之意。 “致××書”,即“與××書”;“致詞”,即“獻詞”。 “此致”兩字連用,意思就是“上面的話說完了”,這是從文言文中抄襲下來的。 “此致’是一封信的煞尾,它與“敬禮”之間並不存在動賓關係。 「此致」後亦可寫受文者,乃平行公牘用法,「此致」本身稱為「送達語」。

  10. 书信 中的“ 此致敬礼 ”,“此致”指的是前面的内容讲完了,而并不是针对后面的“敬礼”而言。 “此”指的是前文内容,例如:写回信时,末尾用“此复”;下通知时,末尾用“此通知”;发布命令时,末尾用“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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