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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民事訴訟程序簡介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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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概述. 第 1 提出訴訟前應考慮甚麼事項 [ 法院訴訟文書樣本] 第 2 民事訴訟程序須知. 第 3 冊:民事訴訟中的各個階段. 第 4 冊:如何準備聆訊或審訊. 第 5 冊:法庭審訊或聆訊如何進行. 第 6 冊:屬實申述. 第 7 冊:如何縮短法律程序 ...

    • 承認亅

      這本小冊子的目的是簡介有關在高等法院和區域法院的金錢 申 ...

    •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 槪槪槪述述

      18. 訴訟前文件披露:為提高「另類排解程序」的可行性,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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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民事訴訟程序指引簡介. 網站指南. 相關網站. 司法機構. ...

  3. 探索我們涵蓋香港民事訴訟各個方面的詳細常見問題解答包括處理不同爭議的法院索賠時效期限執行機制以及有關調解和替代爭議解決程序的深入信息. Q1: 香港有哪些法院處理民事糾紛? A1:香港的民事法院包括: 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及終審法院。 區域法院處理各種民事申索,而高等法院則擁有無限司法管轄權,包括超過300萬港元的金錢申索。 Q2:提出索賠的截止日期是什麼? A2:《時效條例》規定的時效期限適用。 合約索賠的期限一般為6年,而人身傷害索賠的期限為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年。 特殊情況可能會延長這些期限。 Q3:民事法庭索賠如何發起? A3:民事索賠透過傳票、原訴傳票、原訴動議或請願書開始。 令狀通常附有一份索賠書,送達被告,然後被告在 14 天內承認是否打算辯護。

  4. 民事訴訟跟刑事訴訟不同其中最重要的分別在於民事訴訟是通常由個人提起藉以尋求金錢方面的補償追討財產或強制履行法律責任而刑事訴訟則以政府亦即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名義提出起訴以遏止罪案和懲罰罪犯。 個人、公司、甚至是政府均可成為民事訴訟的其中一方。 提出控告的一方被稱為「原告人」或「申索人」,而被起訴的一方則被稱為「被告人」或「答辯人」。 原告人或申索人須履行舉證責任,以 可能性的權衡為準則 ,去證明他們所聲稱的事情是正確的(即是要證明所聲稱的事情多數是正確的)。 以下是一些民事訴訟的常見例子: 追討債項: 例子:若某人欠下你一筆債項,卻拒絕還款,你便可向該人展開民事訴訟以追討該筆債項。 補償申索:

    • 香港民事訴訟案件的管轄法院。在 香港的法律體系 下,民事訴訟一審的主要的管轄法院是區域法院和高等法院原訟庭。而其他特殊的法院(如小額裁判法庭)也享有對部分案件的管轄權。
    • 香港民事訴訟中的律師代理。香港律師分事務律師和大律師(又稱 訴訟律師)兩種,事務律師執業是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執業和代理案件,而大律師是以個人為單位單獨執業和代理案件。
    • 香港民事訴訟程序的一般流程1.發出傳訊令狀。傳訊令狀是原告方向法庭提交的針對被告提起民事訴訟的的文件,會寫明原、被告的姓名、地址,原告提起申索的訴訟請求。
    • 香港民事訴訟判決書的上訴。對於正審判決結果的上訴,如果原審判決由區域法院做出,需要申請上訴許可,取得上訴許可後才可以上訴;可在原審判決做出後28天內向做出該判決的法官申請上訴許可,如果不獲批準,則在14天內可在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
  5. 香港民事訴訟的法律程序簡介: 在民事訴訟案件中原告人須負上舉證責任去證明他/她所聲稱的事情是正確的。 原告人可採取 (a) 傳訊令狀,或 (b) 原訴傳票來展開民事訴訟但以傳訊令狀方式展開民事訴訟最為普遍其法律程序的主要步驟或流程大致如下: 1. 原告人發出傳訊令狀,連同申索陳述書清楚列明原告人申索的性質及論據。 把傳訊令狀送交法院存檔,並必須把令狀、送達認收書 (夾附三份) 及表格16或16C(如適用的話)以面交、掛號郵件或投入信箱的方式送達予被告人。 「高等法院規則第41A號命令」規定,申索陳述書必須以屬實申述核實。 2. 被告人必須於限定時間內將「送達認收書」送交法院存檔。

  6. 2023年7月21日 · 在香港提出民事訴訟原則上需經過以下6道程序: 起訴. 抗辯. 文件透露及交換證人陳述書. 案件管理指示. 排期審訊. 審訊. 1.起訴. 展開訴訟的第一步是原告向法院提交傳訊令狀(Writ of Summons)連同申索陳述書(Statement of Claim),其中包含索賠事由和所需救濟的詳細描述,並將該文件送達被告人。 2.抗辯. 被告在獲送達原告傳訊令狀後的14天內將送達認收書送交法院存檔,以及在認收書上註明是否打算就該項申索提出爭議。 此後,被告在一定期限內提交抗辯書(Defence),對原告的主張進行回應。 答辯書應包括被告的陳述和解釋為何反對原告的申索。 在收到抗辯書後,原告可在28天內向法庭提交答覆書,此答覆書內可列出補充事實,以回覆被告所呈交的抗辯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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