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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訴專員為公共行政把關 繼續創建更美好特區. 活動. 2024年6月28日. 申訴專員出席亞洲申訴專員協會常務理事會會議. 公布. 2024年5月31日. 申訴專員勉勵公署人員積極參與內地培訓. 活動. 2024年5月14日. 申訴專員出席國際申訴專員協會大會. 新聞稿. 2024年4月6日. 新任申訴專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 新聞稿. 2024年4月1日. 新任申訴專員今日履新. 活動. 2024年3月20日. 「新『申』一代建構美好香港」廣告設計比賽圓滿結束. 公布.

  2. 查詢及投訴熱線: (852) 2629 0555. 傳真: (852) 2882 8149. 投訴電郵: complaints@ombudsman.hk. 查詢電郵: enquiry@ombudsman.hk. 星期一至五 上午9時 至 下午5時. (公眾假期除外) 熱帶氣旋或暴雨警告信號發出時的安排. 請按 此處. + -.

  3. 你可撰寫投訴信並簽署提出投訴回條,或填寫免付郵資投訴表格。 請提供投訴事項詳情,包括事件經過、因有關機構涉嫌行政失當而令你遭受的不公平待遇等,並夾附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內附有相片頁的副本、相關文件和與有關機構來往信件的副本。

  4. 申訴專員公署. 備註: 1. 如果在香港以外地方致電的話,請在電話號碼之前加撥地區號碼「852」(不適用於駐海外辦事處)。 2. 如果想查看更多資料,請在該職員名字/詢問處上點擊。 3. 本網站的所有資料均由有關決策局/部門及有關機構提供和更新。

  5. 申訴專員公署 (英語: Office of the Ombudsman ),前稱 行政事務申訴專員公署 ,於1989年成立,是直接向 行政長官 負責的獨立 法定機構 ,監察 香港政府 運作。 透過獨立、客觀及公正的調查,處理及解決因為 政府部門 及 公營機構 行政失當引起的不滿和問題,以及提高公共行政的質素和水平,並促進行政公平。 申訴專員由行政長官委任,任期為5年。 但與一般法定機構首長不同,若然行政長官要將申訴專員免職,必需先經 立法會 批准。 [1] 預防投訴申訴專員公署職責,關乎政府執行公權力時的尊嚴,這個職責對政府執行政策尤其重要。 為防止市民濫用投訴機制,在特別情況下,申訴專員公署更會在拒絕受理市民投訴的同時,向投訴人聲明切勿作出無理投訴。 [2] 職能.

  6. 2024年7月15日 · 1823提供24小時一站式服務,為市民解答有關 21 個參與部門的服務查詢,並處理市民對政府決策局或部門的投訴。 如查詢涉及非參與部門,中心會提供有關部門的聯絡資料。

  7. 與其他申訴專員機構的聯繫:香港申訴專員與世界各地申訴 專員機構,包括:國際申訴專員協會及亞洲申訴專員協會保 持緊密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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