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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持有人若仍未報讀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請盡早揀選合適的承辦院校作出安排,以確保能於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申領正式牌照。
- 背景
- 預期學習成果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指明課程」)是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的附屬法例實施後的三年過渡性安排的課程。但凡未能符合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發牌制度下有關持牌準則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要求,卻符合有關指明工作經驗的物業管理從業員如有意在過渡期後繼續在持牌物業管理公司擔當整體管理或監督角色,可以在過渡期內先向監管局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臨時牌照)。他們在臨時牌照的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指明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1級)或(第2級)牌照。
理解物業管理相關法律及守則將物業管理原則和知識應用於相關行業掌握樓宇維修、安全及環境保護相關技術知識將財務及管理知識運用於物業管理工作其他人也問了
如何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
什麼是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
什麼是臨時牌照?
物業管理牌照年費多少?
2020年9月1日 · 符合有關指明工作經驗的物業管理從業員,如在過渡期內先向監管局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臨時牌照),在臨時牌照的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指明課程」,便可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1級)或(第2級)牌照;及 以中文為主授課及考核語言。
2021年7月1日 ·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 (監管局)今天 (7月1日)公布,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由2021年8月1日起可選擇12個月、24個月或36個月的牌照有效期。 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去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為了讓業界有充足時間適應,首3年 (即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為過度期。 於過度期內,未能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但符合指明工作經驗的物業管理人 (物管人)可申請臨時物管人牌照。 臨時牌照持有人於牌照有效期內成功修畢監管局的指明課程可在毋須符合相關學歷/專業資格準則的情況下,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 現時發出的臨時牌照有效期為36個月,以配合3年過渡期的安排。
僱用的持牌物業管理人的數目: 0至10個. 11至50個. 51至100個. 101個或以上.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單位的數目 (僅限於有公契的物業): 0至1,000個單位. 1,001至30,000個單位. 30,001至60,000個單位. 60,001至90,000個單位. 90,001個單位或以上. 牌照號碼: C- 此網上版本登記冊載有大部份原版本登記冊的內容,方便公眾查閱。 原版本登記冊可於本局辦事處免費查閱。 請按此 參閱更多關於登記冊的資訊。 英文名稱. 中文名稱. 牌照號碼. 狀況. 僱用的持牌物業管理人的數目. 最後有效期.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單位的數目 (僅限於有公契的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