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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2日 · 安心出行取消|22/12更新限聚令 酒吧食肆等社交距離措施一文看清 |香港健康碼 (港康碼)申請登記教學. 12月22日更新|政府決定提前放寬部分社交距離措施,並由12月22日生效,當中包括撤銷宴會活動的人數上限。. 想知安心出行取消後,「疫苗通行證 ...
2022年10月18日 · 2022年10月18日. 政府今日公布,周四起適度放寬 社交距離措施 ,在公眾地方群組聚集人數上限增加至12人。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修訂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在公眾地方群組聚集人數上限由四人增至12人,有關修訂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由立法會審議,周四起生效,以配合早前政府公布將適度放寬社交距離措施的生效周期。 政府指,香港新冠疫情自9月初的高峰回落後尚算平穩。 近日新增個案數字雖然未有進一步回落,每日徘徊5,000多宗,並因為傳播力可能更強的新變異病毒株出現而近日稍為有所回升,但整體入院、重症和死亡數字仍然處於相對平穩水平,公營醫療系統仍能在應付新冠入院個案的同時維持大部分正常服務。
2022年2月8日 · 政府宣布收緊 社交距離措施 ,表列處所範圍擴至涵蓋宗教場所、商場、超級市場、街市、理髮店等,其中宗教場所、理髮店周四起須關閉。 限聚令收緊至兩人,私人處所禁止兩家庭以上聚會。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會見傳媒時表示,行政會議通過修訂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多項規例。 其中,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 (業務及處所)規例》下規定的表列處所由原有17項增加六項,包括宗教場所、商場、百貨公司、超市、街市或市集、理髮店或髮型屋。 適用於餐飲處所和表列處所的關閉指令原於本月18日屆滿,現延長至本月24日凌晨,宗教場所、理髮店和髮型屋本周四起須一併關閉至本月24日。
2020年7月9日 ·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公布最新的防疫抗疫措施,在最新指示下的規定及限制由2020年7月11日起生效,為期14日至7月24日,有關限聚令新措施的詳情如下: 【新冠肺炎】何栢良促政府盡快收緊食肆人數限制 提醒市民「執生」減少堂食. 餐飲業務. 餐飲處所内的顧客數目,在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該處所通常座位數目的60%,並不得有多於8人同坐一桌. 酒吧/酒館内則不得有多於4人同坐一桌。 繼續維持就餐飲業務處所的其他規定及限制。 表列處所. 派對房間及卡拉OK場所,可同時處於每一房間的人數由16人收緊至8人. 就健身中心,連教練在内,可同時處於每一小組訓練或課堂的人數由16人收緊至8人. 至於超過8人的小組訓練或課堂則須安排為不超過8人的小組, 每小組或分組之間有至少 1.5 米距離或設有某種形式的隔板.
2020年6月2日 · 行政會議考慮到本港再出現感染群組,決定延長多項防疫措施,包括禁止8人以上聚集的「限聚令」,以及規管食肆營業等措施14天至6月18日,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陳偉基在疫情記者會上公布有關措施。 【新冠肺炎】本港新增6宗確診個案 4人居瀝源邨祿泉樓. 陳肇始在減少社交措施下,要維持有關限聚令、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的措施,根據疫情賦予權力,有需要延長有關限聚令等社交距離措施兩個多月至8月31日。 評估疫情時,會有不同的策略調整限制社交的措施,包括視乎有沒有本地個案的發生,有關延長的措施修訂仍是14天,不過行政會議關注有沒有效法例的有限日期,故此修訂法例有效期限至8月31日。 【新冠肺炎】許樹昌認為病毒透過公共設施播毒機會高 當局應延長限聚令.
2020年5月19日 ·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下午三時將舉行記者會,公布限聚令等最新安排。 消息指,政府決定延長最多8人限聚令等措施至6月4日,至於涉及高風險場所的限制營業令,即派對房間、浴室、卡拉OK及夜總會等場所,需要關閉至下星期四(28日) 【限聚令】政府擬延長限聚令多14天 許樹昌:本地個案未找出源頭現不宜放寬. 【限聚令】林鄭月娥:專家認同維持限聚令等措施 食衞局今日稍後公布.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19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表示,上周六與4名專家開會,他們一致認為維持現狀,不作進一步放寬現時的防疫措施,5月27日的復課安排不需改變。 立即下載hket App,掌握「全球疫情實時動態」、口罩供應資訊及急症室輪候時間: http://bit.ly/2V94aIF.
2021年2月23日 · 本港新冠肺炎疫情近日有緩和跡象,社交距離限制措施有望放寬。 政府今日下午(23日)公佈,由明日(24日)零時零分起放寬限聚令,在公眾場所聚集人數限制由2人放寬至4人。 據資料,因應第四波疫情,2人限聚令由12月2日起實施,橫跨聖誕節、新年及農曆新年假期,維持至今已近83天。 政府公佈,2月24日零時零分起,在《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下,在公眾場所進行羣組聚集的人數限制,由2人放寬至4人。 除獲豁免者外,至3月3日的8日期間,如違返人數上限,根據第599G章均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的人,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政府同時延長《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規例有效期至今年9月30日,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