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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Yahoo字典

    noun

    • 1. the use of methods such as mediation or arbitration to resolve a dispute without resort to litigation. North American

    Powered by Oxford Dictionary of English 3e

    • 替代性争端解决方式

      • 替代性争端解决方式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ADR,不过在澳洲称为external dispute resolution (外部争议解决机制) )是称让有 争议 的双方在第三方的协助下,达到共识的 争议解决 (英语:dispute resolution) 程序及技巧 。
      zh.wikipedia.org/zh-cn/替代性爭端解決方式
  2. 1. 什麼是另類排解程序(ADR)? 基於訴訟費用一般都十分高昂,香港司法制度提供另類排解程序(ADR),作為解決爭議的其他方法,務求將解決爭議所需的費用減至最低,避免當事人支付高昂的堂費。 另類排解程序(ADR)是一個解決爭議的程序,有異議的各方,可以毋須透過法律訴訟來達成協議。 另類排解的概念是各方透過另類排解程序,可以減少進行法律訴訟時所花費的時間及開支。 最常見的另類排解程序,有仲裁及調解。 仲裁是一個法律程序,由一名或多名仲裁員,並不是由法官,向受損害的一方發出裁決。 仲裁裁決是最終決定,並且對涉及的各方具約束力,涉及的各方只有在非常例外的情況下,可以推翻仲裁裁決。 仲裁裁決與法庭判決的地位相若,仲裁裁決可以近似法庭判決的方式,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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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is a dispute resolu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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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 引言. I. 引言. 在 ...

    • III. 調解

      III. 調解 -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 - C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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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概述 調解是一個具彈性的程序,由一位中立人士在保密情 ...

    • I. 引言

      I. 引言 在香港,個人、公司或政府,都可以是民事訴訟的其 ...

    • II. 仲裁

      II. 仲裁 -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 - CLIC

  3. 替代性爭端解決方式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簡稱ADR,不過在澳洲稱為external dispute resolution (外部爭議解決機制) [1])是稱讓有 爭議 的雙方在第三方的協助下,達到共識的 爭議解決 (英语:dispute resolution) 程序及技巧 [1]。. 常用在雙方沒有進行 訴訟,但無 ...

  4. 2021年5月13日 · 由於訟費一般十分高昂,市民可選擇「替代爭議解決方式」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作為其他解決爭議的方法,把所需的費用減至最低。 在ADR中,有爭議的各方通過法庭以外的程序解決法律爭議,以減少訴訟時所花費的時間及開支,而最常見的是使用仲裁及調解。

  5. 替代性爭端解決方式(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簡稱ADR,不過在澳洲稱為external dispute resolution(外部爭議解決機制) [1] )是稱讓有爭議的雙方在第三方的協助下,達到共識的 爭議解決 ( 英語 : dispute resolution ) 程序及技巧 [1]。

  6. 2024年9月15日 · 替代性争端解决方式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ADR,不过在澳洲称为external dispute resolution (外部争议解决机制) [1])是称让有 争议 的双方在第三方的协助下,达到共识的 争议解决 (英语:dispute resolution) 程序及技巧 [1]。. 常用在双方没有进行 诉讼 ...

  7. 1. 什麼是另類排解程序(ADR)?. 基於訴訟費用一般都十分高昂,香港司法制度提供另類排解程序(ADR),作為解決爭議的其他方法,務求將解決爭議所需的費用減至最低,避免當事人支付高昂的堂費。. 另類排解程序(ADR)是一個解決爭議的程序,有異議的各方 ...

  8.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 引言. I. 引言. 在香港,个人、公司或政府,都可以是民事诉讼的其中一方﹝可参考: 如何提出民事诉讼或作出抗辩 ﹞。 他们可能是投诉人(提出诉讼的一方)或被告人。 在诉讼当中,各方向法庭阐述他们的案情,让法庭决定其中一方(或多方)的法律权利或责任是否被侵犯;如果权利被侵犯,法庭就会决定,权利被侵犯的一方(或多方)可获得的合适赔偿及补偿。 法官在考虑所有证据及听取各方的争辩理据之后,就会以仲裁人的身分,为案件作出判决。 法官一般会下令败诉一方向胜诉一方支付堂费。 法庭判决后,下令败诉一方向胜诉一方支付的赔偿款项,并不包括堂费,即堂费与赔偿款项是分开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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