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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58年,中國實施了新中國成立以後的第二次大規模稅制改革,其主要內容是簡化稅制,試行工商統一稅,建立全國統一的農業稅制度。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通過了關於工商統一稅、農業稅的立法。

  2. www.conpak.com.hk › upfile › file中國稅務概覽

    本刊內容根據現行中國稅務法例編制,因篇幅有限,並不涵蓋稅法所有內容。 此外,中國稅法不斷 調整,各地方稅務部門對法例的解釋及執行要求亦有所不同。

  3. 2022年11月9日 · 中國 自1979年開始試行增值稅,並且於1984年和1993年進行了兩次重要改革,現行的增值稅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 國務院 頒布的國務院令第13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為基礎的。 徵收範圍 [ 編輯] 在全面營改增以前,增值稅的徵稅範圍包括:銷售和進口貨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勞務。 這裡的貨物是指有形 動產 ,包括電力、熱力、氣體等,不包括 不動產 。 加工是指受託加工貨物,即委託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託方按照委託方的要求製造貨物並收取加工費的業務;修理修配是指受託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 此外下列行為被視同為銷售貨物,均要徵收增值稅。 將貨物交由他人代銷. 代他人銷售貨物. 將貨物從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縣市除外)

  4. 2022年1月4日 · 中國內地個人所得稅改革. 中國內地《個人所得稅法》(《個稅法》)於1980年出台,迄今已修訂6次。. 2018年8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NPC”)批准了於2018年6月29日發布的向公眾徵求意見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 新的修正案不僅 ...

  5. 税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最为重要的收入来源,作为其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构成,对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 [1] 自从1994年 分税制改革 后,中国已初步建立了适应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的税收制度。

  6.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個人所得稅法所稱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係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所稱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別是指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和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 第三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下列所得,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中國境內,均為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 (一)因任職、受雇、履約等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 (二)將財産出租給承租人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許可各種特許權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轉讓中國境內的不動産等財産或者在中國境內轉讓其他財産取得的所得; (五)從中國境內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居民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 2021年10月,包括中國大陸在內的136個國家(或稅收管轄區)達成共識並宣布加入全球最低稅率(Pillar 2,第二支柱方案)協議,在此協議下,符合條件的跨國企業在中國大陸的投資事業稅率若低於15%,則該跨國企業的母國有權要求補足差額稅款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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