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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休班警衰11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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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休班警 是一 香港 地區用語,字面上指不在當值期間的 警員 ,惟近年來在香港社會使用時多具負面含義。 語源 [ 編輯] 休班一詞,在 粵語 中的意思是不在當值期間」,「即為休息的意思因此休班警的字面含義是指不在執勤期間的警員該詞的變體有休班警員」 [1] 、「休班警察」等。 負面含意 [ 編輯] 2014年 雨傘運動 以來,香港地區與休班警相關的負面新聞增長明顯 [2] [3] ,該詞因此常用以指代成負面含義的「違法警員」,乃至有《 熱血時報 》編著出版《 有種罪犯叫休班警察 》一書輯錄休班警員犯罪案例。 休班警一詞在香港社會中的高頻率使用,使不少媒體也為它建立了專屬分類 [4] [5] 。 發放警棍爭議 [ 編輯]

  2. 休班警 是一 香港 地區用語,字面上指不在當值期間的 警員 ,惟近年来在香港社会使用时多具負面含义。 語源. 休班一詞,在 粵語 中的意思是「不在當值期間」,「休」即為「休息」的意思。 因此休班警的字面含义是指不在執勤期間的警員。 该词的变体有“休班警員” [1] 、“休班警察”等。 負面含意. 2014年 雨伞运动 以来,香港地區與休班警相關的负面新聞增长明顯 [2] [3] ,该词因此常用以指代成負面含义的「違法警員」,乃至有《 热血时报 》编著出版《 有種罪犯叫休班警察 》一书辑录休班警员犯罪案例。 休班警一詞在香港社會中的高頻率使用,使不少媒體也為它建立了專屬分類 [4] [5] 。 發放警棍爭議. 2019年夏天 反送中 運動開始,警方向休班警發放 警棍 以執行職務 [6] 。

  3. 休班警 是一 香港 地區用語,字面上指不在當值期間的 警員 ,惟近年来在香港社会使用时多具負面含义。 語源 [ 编辑] 休班一詞,在 粵語 中的意思是「不在當值期間」,「休」即為「休息」的意思。 因此休班警的字面含义是指不在執勤期間的警員该词的变体有休班警員” [1] 、“休班警察”等。 負面含意 [ 编辑] 2014年 雨伞运动 以来,香港地區與休班警相關的负面新聞增长明顯 [2] [3] ,该词因此常用以指代成負面含义的「違法警員」,乃至有《 热血时报 》编著出版《 有種罪犯叫休班警察 》一书辑录休班警员犯罪案例。 休班警一詞在香港社會中的高頻率使用,使不少媒體也為它建立了專屬分類 [4] [5] 。 發放警棍爭議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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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休班警攜帶警棍離港獲同袍放行未有被捕 一名休班警員於12月8日曾攜帶伸縮警棍離境進行安全檢查時被機場保安揭發他未有被捕向同袍交出警棍後即繼續行程香港警方於12月9日的記者會上承認事件但稱他是一時大意」,有法律上的合理辯解

  6. 有種罪犯叫休班警察 》,是一本 社會科學 書籍 [1] ,由《 熱血時報 》編著,載有88宗 香港警察 犯罪實錄 [2] [3] ,箇中包括休班警之犯罪記錄 [4] [5] 。 背景 [ 編輯] 雨傘運動期間警察行為爭議 [ 編輯] 2014年 雨傘運動 期間,警察的行為被批評 [6] ,當中例子有 七名警員將一名示威者抬到暗角拳打腳踢 [7] ,以及警員 朱經緯 以警棍毆打途人一事 [8] 。 時任 警務處處長 曾偉雄 稱,警員沒有做錯,又說「警員像慈母一樣保護示威者」。 有媒體認為這樣破壞了警察的公信力,使前線警員與市民置於對立面,令市民不再尊重警察。 [9] 警察被指以無理暴力對待記者 [ 編輯] 有傳媒報導警察有對記者使用不合理暴力對待 [9] ,相關事件包括:

  7. 休班警 是一 香港 地区用语,字面上指不在当值期间的 警员 ,惟近年来在香港社会使用时多具负面含义。 语源 [ 编辑] 休班一词,在 粤语 中的意思是不在当值期间”,“即为休息的意思因此休班警的字面含义是指不在执勤期间的警员该词的变体有休班警员” [1] 、“休班警察”等。 负面含意 [ 编辑] 2014年 雨伞运动 以来,香港地区与休班警相关的负面新闻增长明显 [2] [3] ,该词因此常用以指代成负面含义的“违法警员”,乃至有《 热血时报 》编著出版《 有种罪犯叫休班警察 》一书辑录休班警员犯罪案例。 休班警一词在香港社会中的高频率使用,使不少媒体也为它建立了专属分类 [4] [5] [原创研究? ] 。 发放警棍争议 [ 编辑]

  8. 序言. 背景. 雨傘運動期間警察行為爭議. 警察被指以無理暴力對待記者. 休班警犯罪. 影響. 出版社宣稱遭恐嚇. 出版社宣稱帶動年宵生意. 評論. 參見. 參考. 有種罪犯叫休班警察. 《 有種罪犯叫休班警察 》,是一本 社會科學 書籍 [1] ,由《 熱血時報 》編著,載有88宗 香港警察 犯罪實錄 [2] [3] ,箇中包括休班警之犯罪記錄 [4] [5] 。 背景. 雨傘運動期間警察行為爭議. 2014年 雨傘運動 期間,警察的行為被批評 [6] ,當中例子有 七名警員將一名示威者抬到暗角拳打腳踢 [7] ,以及警員 朱經緯 以警棍毆打途人一事 [8] 。 時任 警務處處長 曾偉雄 稱,警員沒有做錯,又說「警員像慈母一樣保護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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