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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調查把文職職系入職職級的薪酬與私營機構僱員的入職薪酬作比較,結果將影響新入職人員,現職員工則「只加不減」。 2012及2015年入職薪酬調查 所有公務員職系入職薪酬不變

  2. 根據既定的 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的機制, 政府會考慮下列因素:每年進行的薪酬趨勢調查得出的 薪酬趨勢淨指標、經濟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政府的財政 狀況、職方的薪酬調整要求和公務員士氣,以決定該年度的薪酬調整幅度。

  3. www.legco.gov.hk › yr09-10 › cnLegislative Council

    就2009-2010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而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察悉,低層及中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出現輕微的負數(約為-1% 至-2%)。. 考慮到上述薪酬趨勢淨指標出現的負數輕微、通脹環境温和,以及這兩個薪金級別公務員的穩定性和士氣(包括有關公務員承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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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 簡稱 本條例可引稱為《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 2. 釋義 (1) 在本條例中—— “公務員”(civil servant) 指由政府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僱用任職公務員職級的公職人員; “公務員薪級表”(civil service pay scale) 指附表第1 部所指明的任何薪級表,但範圍 限於關涉介乎 ...

  6. 當局自2007年起實施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當中包括定期進行三項調查,以比較公務員及私營機構員工的薪酬,並因應調查的結果,以決定是否及如何調整公務員薪酬。. 三項調查分別為薪酬趨勢調查、入職薪酬調查及薪酬水平調查。. 有關自2003年起制定 ...

  7. 政府的公務員薪酬政策,是提供足夠薪酬 以吸引、挽留和激勵 具 合適才幹的人員,為市民提供成效與效率兼備的服務;並使 公務員薪酬與 私營機構薪酬 保持大致相若。 為落實這項政策,政府按照行政長官會同行 政會議於二零零七年通過的更完備的 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進行三類不同 調查,以比較公務員薪 酬和私營機構的薪酬情況。 這些調查分別為 (a) 每 年一次的薪 酬趨勢調查,以確定私營機構的按年薪酬變動;(b) 每六年一 次的薪酬水平調查,以確定公務員薪酬是否與私營機構薪酬大致相若;以 及(c) 在有需要時因應特定情況進行 的入職薪酬調查,以比較公務員文職 職系與私營機構職位的入職薪酬。 有關年度薪酬趨勢調查及扣減遞增薪額 開支安排的背景,見 附件A。 二零二零年薪酬趨 勢調查 4.

  8. 為落實執行政府的決定,我們在本年7月8日提交《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 以立法方式進行減薪的原因是因為絕大部分公務員的聘用合約沒有明文規定薪級表可按每年的薪酬調整作出檢討,包括減薪。 法律意見指出,按照普通法,訂立合約的其中一方不能單方面更改合約條款,所以,如未得僱員同意或合約沒有明確保留此項權力予僱主的條款,僱主不能單方面將僱員的薪酬調低。 故此以立法方式調低公務員的薪酬是現時唯一穩妥的方法。 剛才有相當多的議員提及政府應制訂一套可加可減的機制。 其實,政府一直致力與員方就這問題上進行溝通。 我自己自從2006年初履任局長職位之後,亦不斷和員方代表討論這問題,直至最近的一次會議,員方代表仍然表示,他們不傾向以透過制訂一般性的附權法例,來實施公務員的減薪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