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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有查詢,請致電計劃熱線:2116 0131 / 2397 7277 申請資格 年滿40歲或以上 可在香港合法受僱 參加計劃前在香港連續3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包括受薪工作、自僱工作及經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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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職家庭津貼」(職津)計劃鼓勵自力更生,並根據多勞多得的原則,按工時提供不同金額的津貼。職津的申請以住戶(包括一人住戶)為單位。申請住戶達到工時要求,並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可以申領計劃下的津貼

  3. 2021年3月30日 · 政府今日(三月三十日)公布將於今年六月開始落實具時限的特別措施,即由二 二一年六月至二 二二年五月降低在職家庭津貼(職津)計劃的工時要求。. 此外,政府將由二 二一年六月起取消以個人為申請單位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個人交津)計劃。. 2019冠狀 ...

  4. 勞工處可能將你的個人資料,轉移至香港其他有關政府部門及機構、勞工處委聘的服務機構/承辦商,以作審核申請者資格及所提交的資料、提供相關的支援服務、執行及宣傳計劃用途、進行調查及研究,以及處理其他相關事宜。

  5. 覆蓋全港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協助減輕低收入在職人士往返工作地點的交通費負擔,以鼓勵他們入職或持續就業。 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發每月600元(或半額300元)津貼。

  6. 包括《僱傭條例》下列為工資的收入(例如:薪酬、津貼、佣金、超時工作薪酬、小費及服務費等),以及自僱人士的業務利潤和提供服務的收費等。 2

  7. 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 (英文: Work Incentive Transport Subsidy Scheme)俗稱 新交津,是 香港政府 為低收入在職人士提供的 津貼,緣於 2010年的施政報告 第56項中,提出資助全香港合資格在職人士每人每月600港元交通費用。. [1] 有關計劃於2011年10月3日開始接受申請 ...

  8. 基本原則. 符合申請津貼資格的工作分為以下三類: 全職工作-按連續性合約 # 受僱及每星期工作時數最少30小時; 兼職工作-按連續性合約 # 受僱及每星期工作時數少於30小時;及. 合資格「散工」-按非連續性合約受僱, 每連續30天內的 總工作時數達76小時,視作符合 兼職工作 的定義. 每連續30天內的 總工作時數不少於128小時,視作符合 全職工作 的定義. 計算每30天時段的總工作時數以不多於5名僱主為限. # 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他的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合約」。 津貼金額. 參加者完成指定工作時段(「合資格僱傭期」)後,可申請的津貼金額如下: 合資格僱傭期. 再就業津貼金額. 全職工作. 兼職工作. 第一期津貼: 連續完成6個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