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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遣散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 月薪僱員 (最後一個月全月的工資 X 2/3) * 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 日薪或件薪僱員 僱員最後工作的30個正常工作日中任何18天工資(由僱員選擇) * 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 * 款額以港幣 $22,500 的三分之二(即$15,000)為上限。
      www.1823.gov.hk/tc/faq/when-terminating-employment-contract-is-the-employee-entitled-to-severance-payment-how-to-calculate-the-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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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以下的計算方法適用於計算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款額: 未足1 年的服務年期則按比例計算。 * 僱員亦可選擇以緊接其合約的終止日期前12 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如僱員的僱傭合約是以代通知金的方式終止,僱員可選擇以緊接有關代通知金計至該日為止的日期前12 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 以$22,500 的三分之二( 即$15,000)為上限。 僱員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所有體力勞動僱員及在1990 年6 月8 日前12 個月平均月薪不超過$15,000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2004 年10 月1日或以後,可追溯全部的服務年資。 而在1990 年6 月8 日前12 個月平均月薪超過$15,000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其服務年資可追溯至1980年。 最高款額.

  3. 精確的法定僱傭權益計算,需要考慮僱傭合約內的條款以及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而這些因素會因應個別個案而有所不同,故此可能未完全反映在此計算機程式的計算之內。勞工處對於因這些資料內容或因使用這些資料所引致的任何損失,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4. 遣散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 * 款額以港幣 $22,500 的三分之二(即$15,000)為上限。 僱員亦可選擇以他最後 12 個月的每月平均工資計算。 **不足 1 年的服務年期則按比例計算。 遣散費的款額設有上限,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在2003年10月1日或以後,遣散費的最高金額是 $390,000。 注意:強積金計劃的累算權益、一筆過按服務年資支付的酬金,或一筆過的職業退休金,可用作抵銷遣散費,但只限歸因於僱主供款部份。 詳情 請按此 。 這份文件並非法律文件。

  5. 主頁 > 保險,強積金及信託 > 強積金服務. 長期服務金 / 遣散費計算機. 設 計算. 註: 以上例子只作參考及說明用途。 有關計算是根據僱傭條例」,並以1年有365日為基準如欲了解領取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資格請按 此處 。 其他詳情,請瀏覽 勞工 網頁。 本網站使用Cookies來改善您的瀏覽體驗。 如果您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本網站使用Cookies。 如欲了解更多有關本網站如何使用Cookies,請參閱 私隱政策聲明 。 同意更多資訊.

    • 僱員按 連續性合約 受僱不少於24個月,並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可享有遣散費:( 1 )因裁員而遭解僱*;( 2 )在固定期限的合約期滿後,因裁員而不獲續約*;或。
    • 僱員若基於以下原因,即視作因裁員而被解僱:( 1 )僱主結束或準備結束營業而解僱僱員;( 2 )僱主停止或準備停止經營僱員受僱的工作場所而解僱僱員﹔或。
    • 如僱傭合約訂明僱員的報酬須視乎他獲僱主提供其所受僱的該種工作而定,則在以下情況,僱員可視作被停工:( 1 )在任何連續4個星期內,不獲僱主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一半;或。
    • 如僱主因裁員而解僱僱員,應盡快向僱員支付遣散費。而《僱傭條例》亦規定,僱主必須在收到僱員以書面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後的2個月內,向僱員支付遣散費。
  6. 等我 「計得掂」 同你計掂佢啦! 立法會於2022年6月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 (抵銷安排) (修訂)條例草案》,旨在取消使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長服金的安排(「對沖安排 )。 政府已宣布將於2025年5月1日實施取消對沖安排。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會透過憲報公告訂明取消「對沖」生效日期(即「轉制日」)。 為協助僱主適應政策轉變,政府將推出為期25年的資助計劃,分擔僱主在取消「對沖」安排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支出。 即刻計. 多了解.

  7.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會分為 轉制前及轉制後兩部分 ,計算方式如下: 例子.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總額超逾390,000元的情況. 根據僱傭條例》,現時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 最高款額為390,000元在取消強積金對沖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上限將 維持不變 。 假若僱員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總額即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及轉制後部分的總和超過390,000元, 超出上限的部分須從轉制後部分扣減 (即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後部分款額應為 390,000元減去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款額後的餘額 )。 例子. 在轉制日或之後才開始受僱的僱員. 現行《僱傭條例》規定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計算方式及上限 維持不變 :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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