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17年5月6日 · 「我們走進六七、走過六七,最重要是走出六七。 」楊向杰背負少年犯之名半世紀,近10年以筆名「石中英」名義出資逾千萬元,資助多個機構、劇場及學者,做與六七暴動有關的研究及文藝作品,希望社會關注及討論這段歷史。 外界稱他是金主,要「漂白」左派當年的行為和為暴動翻案,亦有指他要趁香港回歸20周年令中央政府難堪、破壞和諧,楊向杰反問社會,「為何10年前香港只有3本關於六七的書? 」50年過去,他決定停止贊助任何六七研究的新項目,期望歷史的真相轉為政府牽頭發掘。 明報記者 葉真真 張家偉. 「我永遠是YP (young prisoner),走唔甩,但YP是小眾,為何社會仍有未解的結? 」楊向杰16歲時,因印製寫有反英抗暴標語的傳單被捕,結果入獄18個月,成為一生不能磨滅的印記。

  2. 2024年1月15日 · 明報專訊魁省一名15歲少年在滿地可西北面約90公里的Morin-Heights滑雪場從一登山纜車上墜地身亡警方指初步調查顯示事件不涉犯罪成分。 魁省省警 (SQ)發言人薩瓦 (Camille Savoie)表示,事發於上周五晚10時許,肇事地點是Sommet Morin-Heights度假村。 救護人員和度假村職員在事發後立刻為該少年搶救,但他送院後證實不治。 省警表示,法醫鑑定服務處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service)將致力查明該少年的死因,而警方則着手調查死者墮地的幾個可能原因,包括暈倒,而初步顯示,事件不涉刑事犯罪。 更多加國新聞. 極端寒流令電力需求飈 阿省發緊急警報籲關電器.

  3. 2016年9月30日 · 內容分析. 1)交代身份. 作者因為革新失敗,被貶永州,一直被投閒置散。 由於自己是帶罪之身,因此自稱「僇人」,至於「恆惴慄」,就是指終日戰戰兢兢的心情。 2)遊歷過程. 作者在公餘與友人結伴,在永州附近遊歷。 作者寫一行人遊歷了「高山」、「深林」、「迴溪」,並自言是「幽泉怪石,無遠不到」,自以為已經盡覽永州奇山異水。 3)宴飲過程. 作者在遊歷的時候,跟友人「披草而坐」,甚至是「傾壺而醉」,喝醉後就「相枕以臥」,平日思慮的事情,在夢中也會出現,醒來之後,就想離開當地。 佈局重點. 作者撰寫這一段的目的: 1.交代身份,並為遊西山作鋪墊。 2.以永州各處山水,突出西山景色奇特,與別不同。 3.作者遊西山前「起而歸」,跟下文遊歷西山後「猶不欲歸」的表現,形成強烈對比。 第二部分:得見西山.

  4. 2018年12月21日 · 【明報專訊】一名男子稱就讀中學時因家裏窮常被老師欺負,十多年後長大成人的他當街攔下當時的導師,連續打對方數個巴掌質問「你以前怎麼打我的還記得嗎」,並請友人拍下「復仇影片」作紀錄。 河南欒川一名三十出頭的常姓男子今年七月時在路邊攔下一名機車騎士,他在確認對方身分後隨即連續掌摑對方並出聲詢問「記不記得我」、「你以前怎麼打我的還記得嗎」,原本背對鏡頭的常男還移動位置讓自己的臉部能被完整拍下,整段賞老師巴掌的影片似乎是在預先計劃後拍下,並不是在一時衝動下所為。 據「搜狐新聞」報道,常姓男子十多年前就讀河南當地的實驗中學時,被打的張男為他班上的導師。 過去張男曾對常男狂踹和體罰,在常男和校長反應之後更變本加厲的惡意報復,時常找機會毆打常男,這段中學時期的經歷在他的心裏留下了陰影。

  5. 4 天前 · 相關文章. 肩膊岡上肌斷裂屬於旋轉袖肌群斷裂 (Rotator Cuff Tear) 中常見的一種斷裂。 旋轉袖肌群其實包括四條肌腱:肩胛骨上方的岡上肌、後方的岡下肌 (Infraspinatus)、下方的小圓肌 (Teres Minor) 及前方的肩胛下肌 (Subscapularis)。 研究發現每四個五十歲以上人士之中便會有一人的肩膊岡上肌斷裂,所以是中老年非常普遍的肩疾。

  6. 2019年12月19日 · 解說:本港實行12年強制的免費教育,故青少年在成長過程中,大部分時間在學校度過,如學校投放充足課時於性教育,並因應社會實况及專家意見更新教育內容,將有助青少年汲取正確及最新的性知識,形成較符合個人成長需要及社會規範的性觀念。 相反,若學校的性教育不足或落後,青少年難以在成長的關鍵階段獲得正確的性觀念和性知識. 例證:《學校性教育指引》 (《指引》)1997年後從未修訂。 中大社會系教授蔡玉萍、博士生黎苑姍2017年11月撰文指出,執行《指引》與否由學校自行決定,而香港大部分學校把《指引》融入生物、常識等科目,或以一、兩堂推行,令學生只可接受很皮毛的性教育。 她們認為本港學校的性教育側重生理結構的知識,忽視涉及的個人身分及健康、法理規範、人際關係、社會責任等層面,或導致嚴重的個人及社會後果.

  7. 2019年2月14日 · 【明報專訊】自小患「倒及牙」的年輕女患者,6年多前經香港大學接受矯正顎骨手術,其後證實腦中風,需兩度做腦部手術,事後右邊身體仍未復原。 患者昨入稟高等法院,向港大及其名譽臨牀教授張念光索償。 張念光昨回覆本報查詢時稱,沒有參與該次矯正手術及手術後的事宜,但曾參與患者動手術前的兩次教學會議。 校方及教授列答辯人. 根據入稟狀,原告為馬嘉敏 (洋名Gwenic);答辯人為香港大學及張念光。 入稟狀指出,患者於2012年9月25日在瑪麗醫院接受手術治療,惟因港大及時任港大牙醫學院口腔及頜面外科講座教授張念光提供的診斷、治療計劃及建議等出現疏忽,對患者造成傷害。 入稟狀未透露索償金額。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