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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簡介. 幼稚園 質素保證架構 包括 學校自我評估 和 質素評核,兩者均按表現指標進行,確保檢視學校質素的一致性。 表現指標以幼稚園教育目標為基礎而制定,是衡量學校教育質素的工具,當中包括四個主要範疇,之下再劃分為十一個範圍(如圖示),範圍下設有不同的重點,各重點備有思考問題和表現例證。 幼稚園可藉回應問題和參考例證,掌握校本的情況和需要,以助學校訂定發展方向,讓幼稚園持續進步。 幼稚園表現指標架構. 《表現指標(幼稚園)》包括四個主要範疇,當中再劃分為十一個範圍,顯示學校各方面工作的重要部分,引領學校綜合檢視工作成效。 下載《表現指標(幼稚園)》 [資料庫] 下載《表現指標(學前機構)》 表現指標(幼稚園)的背景及架構,以及下載表現指標連結。

  2. 為了廣納意見,教育局成立了「優化表現指標諮詢委員會」,邀請幼兒教育的 專家、前線的幼兒教育工作者及業外人士參與優化表現指標的工作,並在過程中聽取 不同持份者的意見。教育局對表現指標(幼稚園)(以下簡稱為表現指標)「初稿」

  3. 制定及印發了《表現指標(幼稚園適用)(初版)》(簡稱《初版》),作為自我評估及 外評的參照。 為了增強表現指標的全面性和實用性,前教育署汲取了測試表現指標工作

  4. 經優化的表現指標建基於2003 年版本的表現指標1,涵蓋四個範疇:管理與組織、學與教、學校文化及給予兒童的支援,以及兒童發展。 在這四個宏觀的範疇下,每個範疇再逐層細分為範圍、表現指標、重點及表現例證,涵蓋了幼稚園各方面的運作和兒童發展的重要資料,引領幼稚園全面檢視學校的工作成效。 優化的重點包括:重組及精簡架構,令各層次和項目更明確及便於使用;新增思考問題,以促進學校的反思文化,鼓勵學校透過反思持續自我完善;修訂表現指標以配合新政策和新的《幼稚園教育課程指引》(2017)的推行;以及建基於幼稚園以往的實踐經驗與良好成果,豐富表現指標的內容。 6.

  5. 表現指標(學前機構)》的主要問題. 結構上: 以問題形式表達的關注項目. 欠缺「 良好」 和「 欠佳」評級的描述. 不同評級層次的描述未能互相對應. 用字及描述含糊. 如何決定學校的表現屬於哪個評級? 內容上: 重覆. 過時: . 《 學前教育課程指引》 (1996) 10年前的準則. 科學實證的支持及心理測量學上的特性. 《 香港幼稚園課室觀察量表》的內容. 《 學前教育課程指引》(2006) 發展適切的教學方式 (DAP) 質素保證視學和質素評核報告摘要. 幼兒教育持分者的意見: 幼兒教育行政人員. 前線幼兒教育工作者. 幼兒教育專家. 《 幼兒學習環境評量表》(ECERS) 及《幼兒學習環境評量表- 修訂版》(ECERS-R) . 《 幼兒園教育環境質量評價量表》(KERS)

  6. 本指標分為下列四個範疇:(1 )專業能力、(2 )培育學生、(3 )專業精神和對社區的承擔,以及(4)學校發展。 首兩個範疇旨在肯定教師的卓越教學表現,另外兩個範疇則旨在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培養卓越教學的文化。 本指標只應作為確認卓越教學表現的一個框架,而非為每位教師樹立固定的卓越典範。 指標內列舉的卓越表現例證屬舉隅性質,不應視之為檢算清單。 本指標除可作為評審工具外,亦能顯示教師在訓育及輔導範疇表現卓越的素質,藉此推動教師追求卓越的專業精神。 所有得獎者均須具備專業教師的基本素質,如專業精神、愛護和關懷學生等。 我們會採用整體評審的方法,審視以上四個範疇,以專業知識和判斷,來評審每一份提名。 這個奬項的焦點是學與教,我們希望能選出富啟發性、能與同工分享、可作示例而有效的教學實踐。

  7. 本指標分為下列四個範疇:(1 )專業能力、(2 )培育學生、(3 )專業精神和對社區的承擔,以及(4)學校發展。 首兩個範. 疇旨在肯定教師的卓越教學表現,另外兩個範疇則旨在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培養卓越教學的文化。 本指標只應作為確認卓越教學表現的一個框架,而非為每位教師樹立固定的卓越典範。指標內列舉的卓越表現例證屬舉隅性質, 不應視之為檢算清單。 本指標除可作為評審工具外,亦能顯示教師在課程領導範疇表現卓越的素質,藉此推動教師追求卓越的. 專業精神。 所有得獎者均須具備專業教師的基本素質,如專業精神、愛護和關懷學生等。我們會採用整體評審的方法,審視以上四個範疇, 以專業知識和判斷,來評審每一份提名。 這個獎項的焦點是學與教,我們希望能選出富啟發性、能與同工分享、可作示例而有.

  8. •2000年推出了表現指標, 作為幼稚園建立校本 教學政策及自評的基礎。 •2007年推出幼兒教育學券,要求幼稚園必須通 過質素評估(quality review),否則取消學 券資格。 •表現指標的問題: –表現指標定義模糊, 當中的準則在不同人的眼中也會

  9. 教育署今日(七月二十六日)推出《表現指標幼稚園適用)(初版)》,作為幼稚園自我評估的參考。. 該套表現指標在本年初派發予業內人士作廣泛諮詢,以蒐集他們對提升幼兒教育質素的意見。. 教育署視學人員在視學的過程中亦會以表現指標的內容作參考 ...

  10. 本文簡略報告了香港推行《表現指標》的實踐探索研究及其成效。 該研究歷時三年半,共分兩個階段進行,前後共有15位專家、1200多位幼教工作者、上萬名幼兒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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