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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僱主可就為僱員作出的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申請扣稅,但扣除額不得超逾僱員總薪酬的15%。 自僱人士 自僱人士可把支付給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當作營業開支,申請扣除香港利得稅。 最高扣除額如下:2015-16及其後每個課稅年度為$18,000。
www.mpfa.org.hk/mpf-system/mpf-tax-matters/mandatory-and-voluntary-contribu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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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供款上限 6月1日起提升至每月$1,500.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提醒僱主、僱員和自僱人士,由2014年6月1日起,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的強制性供款上限將由每月$1,250提升至$1,500。 每月有關入息超過$25,000的僱員(及其僱主)和自僱人士的強制性供款將會增加,每月有關入息$25,000或以下的計劃成員則不受影響。 立法會較早前通過將強積金供款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由每月$25,000提升至$30,000。 由2014年6月1日或其後開始的供款期(一般指糧期),僱員、其僱主和自僱人士的強積金供款須按下表計算: 每月支薪的僱員及其僱主. 按月或按年供款的自僱人士. 積金局提醒僱主,由6月1日或其後開始的供款期,必須按上表作出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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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Authority (MPFA) ...
- 强积金供款上限 6月1日起提升至每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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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公積金 計劃管理局 積金局 使命和職責 機構管治及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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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日 · 自僱人士. 以下例子解釋自僱人士在不同情況下的税務處理方法: 例子六:經營單一業務的自僱人士. 一名獨資經營業務的人士 (東主)在某一課税年度的利潤為$1,000,000,於2023/24課税年度期間,他的強制性供款額為$18,000。 在計算應課利得税利潤時,他可以扣除$18,000的強制性供款。 如你是自僱人士,你可以向公積金受託人聲明你的收入,以計算供款額,無須向税務局索取評税通知書用以證明。 例子七:經營多項業務的自僱人士. 一名人士擁有三項獨資經營業務,另外也是三項合夥業務的股東。 在2023/24課税年度期間,他所有業務盈虧合算的總利潤是$300,000。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他在2023/24課税年度期間的強制性供款額為$15,000。
以月薪 $ 10,000 來計算,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強積金」計劃) 下,你的強制性供款應為每月 $500 ,因此你全年可得到 $6,000 的扣除( $500 x 12 )。 任何超過月薪的 5% 的供款屬自願性供款,在税務上並不能獲得扣除。
僱員可就支付給強積金計劃的僱員強制性供款申請扣稅,最高扣除額如下:2015-16及其後每個課稅年度為$18,000。 僱員作出的自願性供款不可扣稅;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除外。 僱主可就為僱員作出的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申請扣稅,但扣除額不得超逾僱員總薪酬的15%。 自僱人士可把支付給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當作營業開支,申請扣除香港利得稅。 最高扣除額如下:2015-16及其後每個課稅年度為$18,000。 自僱人士作出的自願性供款不可扣稅;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除外。
《2015 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修訂) 條例》 A7.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Amendment) Ordinance 2015. 目錄. 條次. 頁次. Section. 第1部. 導言. 1. 簡稱及生效日期 ...............................................................................A20. Contents. Page. Part 1. Preliminary. Short title and commencement ..................................................A21.
年強制性公積金. 計劃(修訂)條例》( 2015. 年第. 1. 號)(下稱「《修訂條例》」)。 《修訂條例》旨在改善並提高提取強制性公積金(下稱「強積. 金」)累算權益的安排的靈活性,減輕受託人遵從規定的負擔, 以增加強積金收費下調的空間,以及涵蓋若干技術性修訂。 據《修訂條例》第. 1(3) 條,若干條文自《修訂條例》於.
強制性公積金 ( 強積金) 制度在 2000 年 12 月 1 日起開始實施,是本港退休保障制度的第二支柱,以監管由私營機構管理及具備足額資金的強制性供款計劃。 強積金制度所涵蓋的僱員,僱主及自僱人士須分別作出以僱員或自僱人士有關入息 5% 計算的定期強制性供款,而供款金額受法定的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所限制 ; 就月薪僱員而言,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分別爲 $7,100 及 $30,000 。 現時,共有 12 名強積金受託人管理 24 個強積金計劃,向約 470 萬名計劃成員及 36 萬名參與僱主提供服務。 強積金總淨資產值已超過 11,000 億元,自強積金制度成立以來的年率化內部回報率 ( 扣取收費後) 爲2.5 % 。 持續進行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