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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於二 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全面實施,從根源處理樓宇失修問題。 前者涵蓋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所有私人樓宇,而後者則涵蓋(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所有私人樓宇,但樓高不超過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 根據《建築物條例》,強制驗樓計劃不適用於樓齡未達30年的樓宇,因此,屋宇署不能向這些樓宇發出強制驗樓法定通知。 然而,我們鼓勵業主自發地保養其樓宇。 樓宇業主/業主立案法團(法團)可主動地進行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下所需的檢驗及修葺,若其過程是依照兩項計劃的標準及程序規定進行,則即使日後樓宇已達兩項計劃的樓齡要求,屋宇署於相關檢驗周期內亦不會揀選該些樓宇進行強制驗樓及驗窗。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經諮詢民政事務局後,我的答覆如下:

  2. 2023年7月19日 · 根據 《建築物條例》(第123章)下的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必須於接獲通知後,於指定的期限委任註冊檢驗人員進行所需的檢驗和修葺工程。

  3. 強制驗樓計劃將涵蓋樓齡達三十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而強制驗窗計劃則涵蓋樓齡達十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三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 樓宇業主須每十年進行一次樓宇檢驗,而強制驗窗計劃則規定每五年進行一次檢驗。

  4. 有關強制驗樓計劃的詳情,可瀏覽屋宇署網站(www.bd.gov.hk/tc/safety-inspection/mbis/index.html),或使用屋宇署聊天機械人「阿標」或流動應用程式「強制驗樓/驗窗錦囊」。

  5. 2020年12月2日 · 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的工作由屋宇署的強制驗樓組的194名專業及技術人員負責執行。 此外,屋宇署亦把發出法定通知的若干行政工作外判予建築專業顧問。

  6. 強制驗樓計劃和強制驗窗計劃分別涵蓋樓齡達三十年或以上及樓齡達十年或以上的所有私人樓宇,但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兩個檢驗計劃旨在解決香港長期存在的樓宇失修問題。

  7. (二)屋宇署已發出《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作業守則》(《作業守則》),就兩個計劃下的樓宇及窗戶檢驗,以及所需的修葺工程,為有關人員提供詳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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