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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規則 依據新計劃申請進入香港及/或在香港逗留的人士,均受《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規則》(《新計劃規則》)規限。 申請資格

  2. 政府已公布由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起暫停「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本處會繼續處理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或以前接獲的申請,包括已獲批准(即原則上批准或正式批准)及仍在處理中的個案。

  3. 2024年5月8日 ·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投資門檻設定為3000萬港元,其中2700萬須投資於「金融資產」和「非住宅房地產」,額外的300萬則需要投資於特定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

  4. 通過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探索香港無限潛力! 香港作為亞洲首屈一指的國際都會,擁有獨特地理位置,與全球最具影響力的金融中心緊密連繫相得益彰,使金融交易可24小時營運。 憑藉得天獨厚的地理優勢、完善的金融基礎設施、發展蓬勃的創科生態圈、世界頂尖的人才庫,以及活力澎湃的城市氛圍,讓香港成為投資者抓緊全球增長最快地區機遇的理想地。 位於粵港澳大灣區地帶,香港與內地的文化融合亦使其成為聯繫東西方之間的絕佳橋樑。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本計劃) 的目的是吸引資產擁有人在香港落戶發展,並透過調配和管理財富,發掘本港多元的投資機會。

  5. 最低投資門檻 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淨值於獲許投資資產。在本計劃推出日期前購入的資產不會計入符合最低投資門檻的要求。

  6. 台灣移民 1)投資移民. 優點:最快,專為港澳永久居民而設. 缺點:資產門檻最高,投資涉及風險. 投資移民台灣條件. 在台灣投資 600 萬元新台幣( 約 156 萬港元) 開設或投資已創立之公司皆可(如自己開店、投資手搖飲料加盟店) 持續僱用至少 2 名以上的當地全職新聘員工. 營運至少 3 年. 投資移民台灣程序. 聘請台灣會計師或律師為代理人. 由代理人撰寫及向 台灣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提交【投資居留計劃書】 計劃書獲批,在台開設銀行戶口. 從香港匯款 600 萬台幣至台灣戶口,等再次審批. 再獲批後,帶同一般【移民所需文件】前往台灣,到移民署辦理居留證. 申請定居要求. 在當地連續居滿 1 年,年內出境少於 30 日;或. 連續居留滿 2 年,每年居住 270 日. 便可申請定居。

  7. 台灣投資移民 條件. 香港永久性居民需在台灣投資約 600 萬新台幣( 150 萬港元),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便獲准攜帶其配偶及未滿 20 歲子女在台灣居留。 申請人約 2 個月便能獲取居留身分,及後需在台灣連續居留滿 1 年(1 年内不得出境超過 30 天),或連續居留滿 2 年每年居住 270 天以上,便可申請定居。 搜尋台灣最新物業 →. 4. 新加坡投資移民 條件. 投資至少 250 萬新幣(約 1,360 萬港元)創立公司或擴充現有生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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