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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強制驗樓計劃下樓齡達三十年或以上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須每十年委任註冊檢驗人員為其樓宇進行訂明檢驗及所需的訂明修葺。 屋宇署會按季選定合適數量的樓宇,向業主發出法定通知,規定他們要為樓宇的外牆、公用部分、伸出物及招牌進行檢驗,以及進行所需的修葺。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3 (3B)條,建築事務監督須備存一份載列所有有資格執行檢驗人員職責及職能的人士的名冊。 為讓業主有更多選擇和增加市場競爭,在《建築物條例》下有資格註冊的強制驗樓服務提供者的人選範圍,除包括認可人士和註冊結構工程師外,亦包括註冊建築師,建造、結構、土木、屋宇裝備(建造)、材料(建造)專業界別的註冊專業工程師,以及建築測量、工料測量組別的註冊專業測量師。

  2. 各方面的工作進展如下。 (監察委聘註冊檢驗人員及驗樓進度. 針對已委聘註冊檢驗人員的約1 800幢樓宇屋宇署自七月下旬起向相關註冊檢驗人員發信並副本抄送相關業主要求於一個月內交代進度並敦促加快進行檢驗及或修葺工程署方已完成向有關樓宇發信針對仍未委聘註冊檢驗人員的約900幢樓宇屋宇署自七月下旬起向有關業主或法團發出警告信要求盡快委聘註冊檢驗人員進行檢驗工程並於一個月內交待進展或確實工作計劃。 在發出警告信前,署方會先審核業主資料及樓宇檢驗進度。 截至今日,署方已向約700幢樓宇發出警告信,並會於本月內完成向餘下樓宇發信。 (二)提出檢控. 就上述第(一)項,屋宇署會檢視陸續收到的進度報告或工作計劃。

  3. 在財政支援方面房協及市建局會為合資格的有需要業主提供在強制驗樓計劃下首次驗樓費用的全費資助設有金額上限)。 屋宇署房協及市建局亦會根據現行的多項計劃包括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改善樓宇安全綜合貸款計劃」,為所需的修葺工程提供財政支援有需要的長者業主亦可申請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有關財政支援計劃的詳情,可於房協及市建局網站查閱( www.hkhs.com/chi/business/pm_ibmas.asp 及 www.ura.org.hk/tc/schemes/maintenance.html )。 強制驗樓計劃將涵蓋樓齡達三十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而強制驗窗計劃則涵蓋樓齡達十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三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

  4. 2023年8月9日 · 按照強制驗樓計劃的規定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三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在收到屋宇署的法定通知後必須委任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露台等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

  5. 根據 《建築物條例》(第123章下的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必須於接獲通知後於指定的期限委任註冊檢驗人員進行所需的檢驗和修葺工程。 屋宇署近日已覆檢已發出的通知數目及遵辦情況,目前未獲遵辦的涉及約4800幢樓宇,情況如下— 發展局和屋宇署就上述通知期限已屆滿而尚未遵辦的樓宇制定行動策略,以重點跟進和加大執法力度。 具體行動如下: (一) 就業主已委聘註冊檢驗人員的1 800幢樓宇. 當中1 300幢已進行檢驗工作並有待開展或完成修葺工程的樓宇,餘下500幢仍未完成檢驗工作。 屋宇署會盡快向相關註冊檢驗人員發信,要求於一個月內向屋宇署交代進度,並敦促加快進行檢驗及/或修葺工程。

  6. 2024年1月17日 · 強制驗窗計劃規定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如接獲屋宇署送達法定通知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樓宇的所有窗戶進行訂明檢驗並負責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過去五年每年當局接獲窗戶從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墮下的事故報告宗數為何; (二)過去五年,每年屋宇署共發出多少張驗窗通知,以及當中涉及多少幢樓宇,並按樓宇類別(即住用樓宇、商業樓宇、工業樓宇、酒店及其他用途樓宇)列出分項數字及其分別佔目標涵蓋有關樓宇數目的百分比;當局會否推出優化措施以達到有關目標;

  7. 往後我們會規定於香港樓齡超過30年的樓宇每10年需要進行一次驗樓大概目前我們估計有7萬個這類單位而於強制驗窗方面要求是10年樓齡每5年需要進行一次驗窗目前我們估計有20萬個這類單位稍後大家有關具體計劃內容的問題我的兩位同事特別是屋宇署署長會跟大家補充。 我想今次再介紹對業主的支援措施。 為了配合落實這兩項強制性計劃,政府會聯同香港房屋協會,為有需要的業主提供一些適切的技術及財政支援,協助他們履行於新法例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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