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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2月26日 · Lunch哥李國永被指於2020年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組織示威涉嫌違反當時生效的2人禁聚令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受禁群組聚集罪成判15個月感化令李國永不服定罪提出上訴自行陳詞指原審裁判官葉啟亮錯誤裁定他是聚集組織者。 高院暫委法官郭啟安經考慮後,指李案發時只是在叫口號及在商場遊走,充其量只是響應參與,未有證據顯示他是組織者,故裁定李上訴得直。 被告李國永(19歲) ,被控在2020年9月4日,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一樓組織受禁群組聚集。 他於2022年4月19日被裁定罪成,其後被判處15個月感化令。 Lunch哥李國永在IFC參與示威被裁定組織聚集罪成,高院上訴被裁定得直。 (資料圖片) 官認為李只是參與一下非組織者.

  2. 2024年1月9日 · 撰文:劉安琪. 出版: 2024-01-09 13:57 更新:2024-01-10 07:23. 58. 被人稱Lunch哥的男子李國永涉與一名退休女保安騷擾死因庭案件的證人其中李國永被指舉中指並指罵證人。. 兩人因而被控藐視法庭罪案件今9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其中一名死因聆 ...

  3. 2023年6月1日 · 港聞. 社會新聞. Lunch哥李國永與女保安涉法院外滋擾 兩人另涉訴訟 案明年再訊. 撰文:劉安琪. 出版: 2023-06-01 11:53 更新:2023-06-01 11:54. lunch哥之稱的男子李國永及一名退休女保安在2020年一宗死因研訊期間涉嫌於庭外滋擾該案死者的家屬因而被控非法集結罪。 案件今日(1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控方透露兩被告因事件另涉民事藐視法庭,已排期於2024年1月9日開審。 控辯雙方均望在該藐視法庭案件完結後才處理本案,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准本案押後至2明年2月16日再訊。 兩名被告:李國永(20歲,學生)及賴瑞英(67歲,退休保安員)。 二人原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及後被改控非法集結罪。 兩人准繼續保釋。

  4. 2022年11月14日 · 前年5月初有市民於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發起和你Lunch」,在場參與的Lunch哥李國永與兩名男子被票控違限聚令。. 3人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李國永認罪求情稱因為社交障礙缺乏朋友案發時為吸引人注目而犯案。.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最終 ...

  5. 2024年1月11日 · 港聞. 社會新聞. Lunch哥與女保安涉騷擾死因案證人 督察指女被告似在指揮他人. 撰文:劉安琪. 出版: 2024-01-11 14:28 更新:2024-01-11 14:28. 綽號Lunch哥的男子李國永涉與一名退休女保安騷擾死因庭案件的證人從而被控藐視法庭案續審任該死因案的案件主管的男督察11日在高院作供他稱當日陪同證人離開法庭時留意到女被告站在一段距離外指罵證人認為她當時是在外圍監察和指揮他人。 兩名被告分別為學生李國永(案發時17歲)及退休保安賴瑞英(案發時65歲)。 「Lunch 哥」李國永。 (劉安琪攝) C小姐認出Lunch哥並見他舉起中指講粗.

  6. 2022年4月19日 · 被告李國永19歲) ,被控在2020年9月4日,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一樓組織受禁群組聚集。 辯方求情指,李曾因同類案件兩度被判感化令,期間表現良好,對於他人的意見亦表示接受及理解。 李於2019年尾與家人在政見及生活習慣上的不同,因而多了磨擦才會犯案,此前行為一直沒有偏差。 李有高叫口號及舉五一手勢. 裁判官引述涉案片段指,李當日在現場一直高叫口號,雙手舉「五一」手勢,期間不時有人加入。 李說出口號的前半句,其他市民接著高呼後半句,從片段中可以清晰聽到多於兩個人的叫聲,在現場的人明顯有備而來,懷有共同的目的,且案發歷時不短。 裁判官續指,李當時站在人群前方,不時回頭望身後人群,帶領群眾高叫口號,其他人在一旁和應,可見李是安排、籌款聚集的組織者之一。 對法律愚昧非抗辯理由.

  7. 2021年8月6日 · 69. 人稱Lunch 的李國永被指與一名中年婦於去年9月7日於中環置地廣場參與和你Lunch期間擾亂秩序同被控一項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婦人另被票控一項普通襲擊罪他們今6日在東區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開審審期預計為3日。 李否認控罪時稱:「由於今次事件係一次政治檢控,所以我絕對唔會認罪,唔該。 控方其後表示共有7名控方證人,但只會傳召其中3人作供,其中兩人為尼泊爾保安員。 控方另指會有3段合共2小時34分鐘的片段呈堂。 被告李國永(18歲,學生)和陳麗珍被控去年9月7日於中環置頂廣場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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