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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宗個案涉及上水新豐路一幢商住大廈公用天台的搭建物, 總面積約98平方米, 由於法團沒有履行清拆令, 遭屋宇署檢控, 在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共十二萬六千九百多元. 第二及第三宗個案涉及大埔西徑同一幢村屋. 第二宗個案涉及村屋地下一個面積約...
新城電台
3 日前
一個業主立案法團(法團)及兩名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上月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共逾二十七萬元。 第一宗個案涉及上水新豐...
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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