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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月26日 · 旅客可通過以下網址,下載香港入境事務處APP,瞭解香港陸路邊境管制站即時通關情況。

  2. 申請地點. 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 服務簡介
    • 出入境事務站使用規則
    • 查詢途徑

    服務內容 1. 出入境事務站人員接收澳門居民的身份證後,立即檢查證件及核對持證人,並以光學閱讀機或手動方式將居民身份資料輸入電腦,確認資料無誤後將身份證交回居民。 2. 澳門居民經“一戶通”完成“電子身份”登記後,通關時打開“我的服務”中“我的通關”生成二維碼,然後在常規自助通道第一道閘門自行掃碼,又或在人工通道聽從警員指示自行掃碼,即可取代提交實體身份證的步驟。合作查驗自助通道暫不適用“我的通關”。 3. 年滿7周歲或以上之澳門居民及持卡式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且在申辦該證件時已授權本局使用其指紋模板信息之內地居民,可以使用自助過關系統辦理出入境手續。 4. 本地居民其證件在境外因遺失或被盜竊,當抵澳時不能出示身份證或任何旅行證件,出入境事務站人員將對申請人進行初步審查,為其制作核實身份資...

    適用人群:進入各出入境事務站範圍內之人士 查詢電話:(853) 2872 5488 (24小時出入境熱線) 網 頁:https://www.fsm.gov.mo/psp 建議及投訴: 1. 電話:(853) 2878 7373 (24小時投訴熱線) 2. 電郵:psp-info@fsm.gov.mo 3. 網上:治安警察局網頁內的「網上建議及投訴」專區 4. 郵寄:澳門氹仔北安碼頭大馬路治安警察局總部大樓 治安警察局局長 或 公共關係處 根據第16/202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第一百條制定本規定,以規範出入境事務站的使用及運作。 1. 為保持環境整潔及確保通關秩序正常,進入出入境事務站範圍內之人士應遵守下列規定: 1.1. 遵守現場的告示及工作人員發出...

    執行部門及單位:治安警察局-出入境管制廳 通訊地址:澳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 電話: (853) 2872 5488 傳真: (853) 8897 0300 電郵: sminfo@fsm.gov.mo 網址: http://www.fsm.gov.mo/psp/cht/main.html

  3. 治安警察局 - FSM

  4. 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公開諮詢. +. 諮詢文本. 諮詢文本_中文版. 諮詢文本_葡文版. 公開諮詢宣傳小冊子_中文版. 公開諮詢宣傳小冊子_葡文版. 市民亦可於以下地點索取諮詢文本及小冊子:. 治安警察局總部.

  5.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方式. 曾在本澳官方出入境事務站進出境之人士可 親身 或透過合法代理人申請簽發個人出入境紀錄證明。 代理人須遞交: 經鑑證之委託書; 其有效證件影印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必須出示文件. 如無特別說明,凡遞交影印本之文件, 均須出示其正本作核對; 倘未能出示正本,則有關影印本須經鑑證。 必須遞交文件. 申請書;(格式DARP/SE M-1)(附註1及2) 利害關係人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所查詢之出入境記錄期間,利害關係人用作本澳進出境之證件影印本; 倘為未成年人士辦理「個人出入境紀錄證明」,父親、母親或法定監護人須附上親屬關係證明。 附註. 可到受理部門索取或於網上下載有關表格;

  6. 於抵澳時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管制轄下之各出入境事務站即時申辦「入境及逗留許可」(俗稱「口岸簽證」);或 透過其代理人經澳門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預先申辦「預先入境許可」(詳見「預先入境許可」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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